我的朋友刘京83年在我们单位抢了2两粮票2元钱被判死刑,2000年1月我被从广州押送内蒙包头铁路公安局看守所3月又转九源区看守所狱警就逼着我向家里要钱交关押费和买囚衣伙食费,不知什么原因被叫停,5月就又把我转入包头古城湾看守所狱警又是逼着我向家要钱,家里通过他们给送进来1000,手续费收走100,号费50,一瓶酒和一些猪头肉酱牛肉花生米500就花没了,6月我重病奄奄一息他们又逼家人拿钱看病敲诈了3千多,家人偷偷又给了我2千,看押我的警察和犯人各收100保密费。
9月我被判刑后把我转送内蒙赤峰监狱,看押我的3个一个年轻狱警叫王钢,一个是看守所副所长姓刘,一个是国家安全局姓包,在我临走的前2天看管我的狱警告诉我家里给送了2条软中华烟,他们留下1条给我一条,我打开分给一起关押的犯人2盒,我被手铐脚镣这3个人带上火车他们从我兜里搜出烟他们三人分了,从我兜里搜走2800元没给我,3天2夜的软卧火车他们一路吃喝说都是有我付费,给我仅吃他们的剩饭,送到监狱他们要走我向他们要钱,他们说一路都给我花消了,我入狱后马上通过监狱写了举报投诉信交给监区长张士新以后就石沉大海,但我没有死还活着我会一直投诉,如果按刘京2元就被判死刑他们应该能被判几个来回的死刑了!谁是抢劫罪犯,有没有法律王法是人应该一目了然于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