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黄菊同志的秘书王维工被判死缓。让我想起了陈良宇的秘书秦裕,以及早前的陈希同的秘书陈健。这三个人的共同特征,都是中共政治局委员的秘书,都犯有贪污罪。这些政治局委员出了事,他们的秘书也就出了事。连政治局委员都频频出事,这让老百姓很不舒服。
老百姓当然不会认为所有的政治局委员,也就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有问题。上述三个秘书出了事以后,他们的领导只有两个最后出了事,这让百姓安稳了些,至少还有一个不坏。虽然那个没出事的,也是因为提前见了马克思,或者说因为有事郁闷成疾而躲过一劫。
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秘书出问题的情况,大于领导出问题的情况,看来往往是秘书带坏了领导。为了防止秘书贪腐,带坏了领导,在目前还不能公布中央领导的财产的情况下,是不是请中央政治局的委员们,把自己的秘书的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经历,尤其是家庭财产,先公布出来,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免得他们一时不慎,犯了错误,污了领导的清廉和名声。再说,你们让他们公布,在而今共产党靠人身依附关系维系忠诚的年代,他们也不敢不公布。那些不愿公布的,你们也就看清他们是什么人了,找着喝公布的来当你们的秘书,不是反而更干净,更连累不了领导同志吗?
反正,由这三个秘书看开去,在信息不公开的情况下,老百姓总觉得所有的秘书都可疑:难道只有这三个是坏的,其他都是好人?在这个贪污腐败已达到了就要亡党亡国程度的时代,拿什么证明他们是好人呢?而且我们从这三个秘书的身上看到,他们之所以贪腐,往往是他们领导纵容的结果。这是对领导同志很不利的一件事。领导往往很忙,顾不得管秘书,有时候吧,反而是秘书“管”领导,比如让领导在一些不该签字的批文上签个字什么的。把他们全部公布出来,让全国人民一起帮领导看着,领导也省心不是。
否则,像我这样的百姓,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特容易被一些“亡我之心不死”的“敌对势力”所蒙骗,以为反腐败不过是你们高层争权夺利斗争的工具,那三个秘书出事,是因为他们的主子在权力斗争中败下阵来。这样的看法,我们很不愿相信。但你们越是不公开吧,我们就越往那方面去想。你们越是不公开吧,就越好像证明了“亡我之心不死”的“敌对势力”说得对。现在,“敌人势力”所指的借反腐搞权斗的现象似乎越来越严重,三年后要开会,听说现按目前的规律,是不是现今在台上的政治局委员和常委的秘书或身边的工作人员肯定有这样或那样的腐败问题?只是目前他们的老板没出事,而暂时安全。下一届,是不是肯定还得有一个什么帮、什么派的不听话的政治局委员要出事?那我们又会多了一个腐败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秘书。作为这个国家的臣民,俺都羞得慌。别说见老外了,见了台湾同胞,都抬不起头来。因为台独分子阿扁的秘书,好像没什么大事。在就已经斗得不亦乐乎了,真印了“敌对势力”的这句话:最大的腐败就是反腐败。
黄菊秘书被判死缓。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维工案宣告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维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认定王维工的犯罪事实为:1995年至2006年间,被告人王维工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或个人牟取利益,并为此多次索取、收受请托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3.47138万元。
陈良宇秘书秦裕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2008年9月25日,长春市中院对秦裕案一审开庭,当日宣判。判决书称,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682万余元。
陈希同的秘书陈健被判处15年徒刑
陈健起初只是市机关一个机要通讯员,学历不高,粗通文墨。他能当上陈希同的秘书,靠的是另有歪才:他能打乒乓球,在市委办公厅工作时经常陪陈希同打球,而且办事机灵,博得陈希同的特别青睐。1993年,陈健伙同李敏、何世平谋划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周北方办理妻子和女儿赴香港定居,得到周的贿赂20万元港币。陈健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帮助某公司贷款中,受贿3万美元。1996年11月,陈健被判处15年徒刑。
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
2009年4月8日星期三
流传了几千年—屡试不爽的识人五法
流传了几千年—屡试不爽的识人五法
战国时期的李悝提出了“识人五法”。即:
第一,居视其所亲。看一个人平常都与谁在一起:如与贤人亲,则可重用,若与小人为伍,就要当心;
第二,富视其所与。看一个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如只满足自己的私欲,贪图享乐,则不能重用,如接济穷人,或培植有为之士,则可重用;
第三,达视其所举。一个人处于显赫之时,就要看他如何选拔部属:若任人为贤,则是良士真人,反之,则不可重用;
第四,窘其所不为。当一个人处于困境时,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卖良心,则可重用,反之,则不可用;
第五,贫视其所不取。人在贫困潦倒之际也不取不义之财,则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魏文候请老臣李悝为他挑选的两位宰相候选人提出裁决意见,李悝说:宰相是君主的主要助手,应由魏文候自已而不是别人酌定。李悝提出了五种意见供魏文候参考)
李悝(前455-前395)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也作李克。李悝为魏文侯到武侯时人,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守。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这些记载都表明,文侯时魏能走上富强之路,李悝曾作出很大贡献。李悝是魏国丞相。
—–谋断广角—–
李克识人:多方明察而断
领导者明断,起源于明察,而且一定要多方明察。只有这样,才能在了解全面信息的基础上,分析与综合,判断而决断。
战国时期,晋国被韩、赵、魏一分为三,同时被软弱的周王朝正式确认为诸侯。三国之中,只有魏文侯最有名声,广纳贤才,励精图治,一时成为强国,连西面强大的秦国都惧怕魏国三分。
《史记》中记载一段故事,是说魏文侯想找一个贤能的人来当宰相。当时有两个候选人,一个是魏成子,一个是翟璜。这两个人都很有才干。魏文侯不知道应该如何取舍,就去请教他的一位大将李克。
李克列举了五条评判领导人(特别是作为一国宰相这样的主要领导人)的标准,供魏文侯作参考。结果魏文侯根据李克所提供的识人标准,录用了魏成子作宰相。
李克的评判领导人的5条标准是:
(1)“居视其所亲”。是说当他不做官在家时,都与哪些人物相交往。
(2)“富视其所与”。是说当他有钱的时候,他如何花钱,他都把财富施舍给什么样的人。
(3)“达视其所举”。就是说当他居于高官显贵之时,他都举荐、重用些什么样的人才。
(4)“穷视其所不为”。是说当他陷入穷困厄运之时,他是不是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谨慎言行,有所不为。
(5)贫视其所不取“。是说他陷入贫寒穷苦之时,他是不是能够严其操守,一介不取。我们再进一步理解李克的这五条标准。
可以推想,如果一个人在日常交往之中,都是酒色之徒,或者都是绿林好汉,或者都是阿谀逢迎之辈,或者都是腰缠万贯的“土财主”、“暴发户”(顶多加一点 “附庸风雅”)之类,那么可以从“近墨者黑”推断出这个人的品格和作风。这种人与结交高雅之士的人的品味显然相去甚远,不可同日而语。这就是“居视其所亲 ”。
当一个人有了钱而富有之后,是花天酒地呢,还是干社会公益事业。或为干成大事业而准备基础,二者是完全不一样的。这就是“富视其所与”。
一个人当了高层领导,所举荐、重用什么样的人,至少反映出他的胸怀和领导水平。这就是“达视其所举”。
例如魏成子和翟璜相比较,在举荐人才上就有很大不同。魏成子推荐给魏文侯的三个人,都是第一流的人才,魏文侯对这三个人都以老师的礼节相待。翟璜推荐过五个人给魏文侯,那五个人都很有业绩,但他们只能算是一般的人才,魏文侯只是以臣子之礼相待。就从“达视其所举”这条标准来看,魏成子确实比翟璜高出不少。这一点,就连翟璜自己也是心悦诚服。
孟子说,大丈夫“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李克除了推衍出“富视其所与”,还得出“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的识人标准。其核心都是“坚持操守”的原则。
一个人在顺境中,要坚持操守并不很难,但在困厄中仍然能够坚持操守,就显得难能可贵了。一个高层领导者,一个伟大的领导者,需要有这种超乎常人的坚韧品性,在无论多么恶劣的环境中仍然要坚持原则。
苏武被软禁在匈奴19年,整日牧羊,须发皆白,而对汉朝的忠诚之心、大国使臣的高风亮节,一如既往,体现了我中华民族的高尚品格。
李克的五条标准,虽是从静态角度看人,但却把作为一个领导人的必须具备的品行都总结到了。
我们是从领导人明断的立场上引出上述故事的,那么,这则故事给领导人明断以什么启示呢?
第一,领导人事前要把所决断事情需要的信息,明确地分为几个基本的、又相互不同的方面。这就是说,有了这几个方面的信息,就可以作出判断了。
第二,搜集信息,调查研究。在做这一工作的时候,不要浮皮潦草,要深入、细微,而后才能分析。
第三,判断的基础在于对各基本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要知道,善于综合,乃是领导水平高的重要基础。
第四,如果在综合判断后,还要对若干个不同方案进行比较的话(例如魏文侯要比较魏成子和翟璜二人优劣),须再明确将要做出决断的性质(例如魏文侯决断的性质是选用宰相,而不是进行饮食起居的服务事项),根据对各方案的“综合判断”再明确地作出最终决断。
战国时期的李悝提出了“识人五法”。即:
第一,居视其所亲。看一个人平常都与谁在一起:如与贤人亲,则可重用,若与小人为伍,就要当心;
第二,富视其所与。看一个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如只满足自己的私欲,贪图享乐,则不能重用,如接济穷人,或培植有为之士,则可重用;
第三,达视其所举。一个人处于显赫之时,就要看他如何选拔部属:若任人为贤,则是良士真人,反之,则不可重用;
第四,窘其所不为。当一个人处于困境时,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卖良心,则可重用,反之,则不可用;
第五,贫视其所不取。人在贫困潦倒之际也不取不义之财,则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魏文候请老臣李悝为他挑选的两位宰相候选人提出裁决意见,李悝说:宰相是君主的主要助手,应由魏文候自已而不是别人酌定。李悝提出了五种意见供魏文候参考)
李悝(前455-前395)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也作李克。李悝为魏文侯到武侯时人,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守。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这些记载都表明,文侯时魏能走上富强之路,李悝曾作出很大贡献。李悝是魏国丞相。
—–谋断广角—–
李克识人:多方明察而断
领导者明断,起源于明察,而且一定要多方明察。只有这样,才能在了解全面信息的基础上,分析与综合,判断而决断。
战国时期,晋国被韩、赵、魏一分为三,同时被软弱的周王朝正式确认为诸侯。三国之中,只有魏文侯最有名声,广纳贤才,励精图治,一时成为强国,连西面强大的秦国都惧怕魏国三分。
《史记》中记载一段故事,是说魏文侯想找一个贤能的人来当宰相。当时有两个候选人,一个是魏成子,一个是翟璜。这两个人都很有才干。魏文侯不知道应该如何取舍,就去请教他的一位大将李克。
李克列举了五条评判领导人(特别是作为一国宰相这样的主要领导人)的标准,供魏文侯作参考。结果魏文侯根据李克所提供的识人标准,录用了魏成子作宰相。
李克的评判领导人的5条标准是:
(1)“居视其所亲”。是说当他不做官在家时,都与哪些人物相交往。
(2)“富视其所与”。是说当他有钱的时候,他如何花钱,他都把财富施舍给什么样的人。
(3)“达视其所举”。就是说当他居于高官显贵之时,他都举荐、重用些什么样的人才。
(4)“穷视其所不为”。是说当他陷入穷困厄运之时,他是不是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谨慎言行,有所不为。
(5)贫视其所不取“。是说他陷入贫寒穷苦之时,他是不是能够严其操守,一介不取。我们再进一步理解李克的这五条标准。
可以推想,如果一个人在日常交往之中,都是酒色之徒,或者都是绿林好汉,或者都是阿谀逢迎之辈,或者都是腰缠万贯的“土财主”、“暴发户”(顶多加一点 “附庸风雅”)之类,那么可以从“近墨者黑”推断出这个人的品格和作风。这种人与结交高雅之士的人的品味显然相去甚远,不可同日而语。这就是“居视其所亲 ”。
当一个人有了钱而富有之后,是花天酒地呢,还是干社会公益事业。或为干成大事业而准备基础,二者是完全不一样的。这就是“富视其所与”。
一个人当了高层领导,所举荐、重用什么样的人,至少反映出他的胸怀和领导水平。这就是“达视其所举”。
例如魏成子和翟璜相比较,在举荐人才上就有很大不同。魏成子推荐给魏文侯的三个人,都是第一流的人才,魏文侯对这三个人都以老师的礼节相待。翟璜推荐过五个人给魏文侯,那五个人都很有业绩,但他们只能算是一般的人才,魏文侯只是以臣子之礼相待。就从“达视其所举”这条标准来看,魏成子确实比翟璜高出不少。这一点,就连翟璜自己也是心悦诚服。
孟子说,大丈夫“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李克除了推衍出“富视其所与”,还得出“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的识人标准。其核心都是“坚持操守”的原则。
一个人在顺境中,要坚持操守并不很难,但在困厄中仍然能够坚持操守,就显得难能可贵了。一个高层领导者,一个伟大的领导者,需要有这种超乎常人的坚韧品性,在无论多么恶劣的环境中仍然要坚持原则。
苏武被软禁在匈奴19年,整日牧羊,须发皆白,而对汉朝的忠诚之心、大国使臣的高风亮节,一如既往,体现了我中华民族的高尚品格。
李克的五条标准,虽是从静态角度看人,但却把作为一个领导人的必须具备的品行都总结到了。
我们是从领导人明断的立场上引出上述故事的,那么,这则故事给领导人明断以什么启示呢?
第一,领导人事前要把所决断事情需要的信息,明确地分为几个基本的、又相互不同的方面。这就是说,有了这几个方面的信息,就可以作出判断了。
第二,搜集信息,调查研究。在做这一工作的时候,不要浮皮潦草,要深入、细微,而后才能分析。
第三,判断的基础在于对各基本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要知道,善于综合,乃是领导水平高的重要基础。
第四,如果在综合判断后,还要对若干个不同方案进行比较的话(例如魏文侯要比较魏成子和翟璜二人优劣),须再明确将要做出决断的性质(例如魏文侯决断的性质是选用宰相,而不是进行饮食起居的服务事项),根据对各方案的“综合判断”再明确地作出最终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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