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张思之在德国接受凯利人权奖典礼上的讲话
张思之在德国接受凯利人权奖典礼上的讲话
12月2日,中国著名律师张思之先生接受了德国海恩里希-伯尔基金会颁发的2008年度佩特拉-凯利人权奖。以下是张思之先生在颁奖典礼上发表的讲话全文。
今夜,这里胜友高朋齐集,溶溶春光流溢。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凝聚这样的氛围,安排如此隆重的颁奖仪式,躬逢其盛,不胜荣幸!
初踏为人类文明贡献大师群体的德意志沃土,仰望灿烂群星,心潮澎湃。
我为答谢而来,更为学习而来。德国法学家,尤其是法哲学家的辉煌学术成就对我是莫大引力。德国人民战后重建的精神风貌和进取品格,以及我的德国同行在国家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实在值得了解借鉴,因此我又是为增进了解加深理解而来。
我从东方来,走了长长的路。
我赞同伯尔基金会关于人权、生态、非暴力的理念。
我向往自由。生命如缺失自由,或竟丧失人权,也就降低了或者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马丁-路德-金要把不义的荒漠"改变为自由和正义的青青绿洲"的壮丽梦想发人深思;荒漠变绿洲之喻,尤耐寻味。
我尊重"人类的公平不是建立在暴力基础之上"的甘地式和平主义,我不赞成手握重权者滥施暴力镇压弱民。
这些理念的结合昭示着、营造着一种合理的社会秩序。健全的社会秩序有赖于民主、法治的维护,意味着理性、协调、平衡和安宁,它的实现会改善当今世界亿万社会底层大众的生存状况,进而在自由、自尊、富裕、友爱的基础上构筑起美好精神家园,告别专横、破坏、盘剥与恐怖:多么令人神往!
不必讳言东西方之间的文化背景与传统存有差异。这证明需要促进理解。互相理解不仅要有时代精神,而且应有宽广胸怀,否则达不到互补互济、形成合力、推动社会进步的目的。文化虽分领域会失国界。不同优秀文化的交叉与融合,能把人类社会生活秩序最终统纳于"真善美"的境界,造福寰宇。伯尔基金会作为社会团体,为此架桥四海,起着开通道路的作用,公约当代。我们期待"律师桥"的建成,把匆匆过客演化成莘莘学子,促法治文明秩序的伟光映照,其受益者当不止东方!
这是我的另一个梦想。让我回到现实中来。
在我的祖国,美好崇高理念的实现,因自由、民主、法治以及环保状况的尚待进一步改善而受着阻碍。伯尔说的好:自由要靠争取得来。天赋人权,不争不得,这就给律师广阔的执业空间,人们期待更多更大的改善。要害在"争", 即"维"。问题是中国律师因发展过速而先天不足而参差不齐,执业环境又不尽如人意,外在的关注与支持实当倚重不宜排斥;但是归根究底,改变源于内部,始于自我,要靠自身努力争取。艰难的环境恰是对能力、修养、意志和风骨的磨砺和锤炼。一批青年才俊作为中坚正在成长,趋向成熟。这是我们的希望所在。14万中国律师,会以其主流的凛然形象,用可信业绩反映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体现法律的魅力,无愧地昭告世人:律师作为天然的人权主义者是民主与法治的坚实支柱,是促其实现的无可替代的力量。
今年,伯尔基金会将佩特拉-凯利2008年度奖章授予遥远东方的中国律师,这是对律师群体的激励!至于我个人,因缺乏贡献而深感愧疚。可堪告慰的是:跻身于这个寄寓着至善至诚愿望的盛境,另有感悟。今日盛典将是我执业历程中的一次特异的"热身"。我将以丘吉尔战时誓言为典范,"风险热血、辛劳、眼泪和汗水。",支撑薄力,奋勇前行。我不敢低估前路的障碍阻力,但即使艰险环生,也决不因此而萌发绝望。绝望与希望之间有时也只是一步之遥;智慧、胆识、坚毅、合众,有助于达到目标。展望前程,无由悲观。关键在于恒守信念,学习不辍。我誓以夕阳西垂之躯,迎晶莹晨露,辉映人间明媚春绿。
谨以赤诚之心感激给予我的荣耀。请允许我与诸位―――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执手紧握。
"远远的,东方,太阳正在升起。"
谢谢大家!
2008年12月7日星期日
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
西藏流亡政府首席噶伦谈“大西藏”问题
西藏流亡政府首席噶伦谈“大西藏”问题
桑东仁波切,一九三九年出生,藏地康区久纳珠雪巴(现云南省迪庆
藏族自治州)人。四岁在央金彭措林寺庙出家为僧,五岁被认定为四
世桑东仁波切转世。七岁受戒,十二岁进入哲蚌寺深造。一九五九年
流亡印度,当年于菩提加耶受比丘戒。一九六九年获密乘格西学位。
一九七一至一九八八年任瓦拉纳斯西藏文化学院院长。一九九六至二
○○一年当选为西藏流亡政府国会议员并选为议长。二○○一年当选
为西藏流亡政府第一个民选的首席噶伦(总理),二○○六年再次当
选为第二任民选首席噶伦。
李江琳,留美宗教学者,专注西藏宗教和历史地位研究,观点公正,
受到公众注意,现在任职纽约法拉盛图书馆。
李江琳采访:桑东仁波切谈“大西藏”问题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我在达兰萨拉流亡政府首席噶伦办公室采
访了桑东仁波切。以下根据录音整理翻译。录音英文稿经桑东仁波切
审定。
李:西方有句谚语:“每一片乌云都有一道银边。”今年发生的一系
列事件也是如此。这些事件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对西藏问题产生了
兴趣。他们想知道西藏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何以会有一个“西藏问
题”?然而,对于一些基本的问题,大家很关注,好像也有一些误解。
问题之一是有关“大西藏”的概念。大多数中国人相信,”大西藏”
意味着你们打算带走中国四分之一的领土。我觉得这个概念有必要得
到澄清,应该弄清楚,让大家都能够理解其含义。如果没有权威性的
澄清,谣言就会泛滥。因此,我想请您谈谈“大西藏”这个概念,其
来源及其含义。
桑:这是个有意义的问题,也是个重要问题。我们来详细讨论一下。
“大西藏”这个表述是中国领导人创造的一个新词。本来西藏就是西
藏,没有什么“小西藏”,“大西藏”或者“次西藏”。
一九三二年,国民党中国与西藏之间发生了一场战争(注一)。停战
协议中,双方同意以金沙江作为中国与西藏的边界。直到一九五一
年,这个边界一直是中国和西藏之间的临时边界。因此,从中方的角
度来看,可以称为“内藏”和“外藏”。“内藏”,即金沙江以东的
藏人区,为国民党中国统治;金沙江的另一边,即“外藏”,是独立
的。
一九一三,一九一四年间,英属印度,中华民国和西藏三方在印度西
姆拉召开“西姆拉会议”。英属印度劝说西藏和中国彼此承认,说中
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西藏应当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中国应当
承认给西藏完整的内部自治。这个方案双方都接受。印英政府不接受
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他们只接受中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中国也承
认西藏的内部自治。所以说,这点在一九一四年就解决了。
接着就提出了边界问题。西藏和印度的边界没有争议,西藏一方接受
了麦克马洪线,印度一方也接受了。所谓麦克马洪线围绕了西藏的四
周,其中有争议的是麦克马洪在中国和西藏之间划出的边界。中华民
国无法接受。中国代表退出会议。他们签字了,但是没有在文件上盖
官方印鉴。他们返回中国,通过官方宣布他们不承认该项协议。
此后,英属印度和西藏拟定了一份议定书,内容是说除非中华民国承
认(西姆拉)协议,所有给予中华民国的特权将不被承认。那就意味
着对西藏的宗主权不被英属印度和西藏承认。英属印度和西藏确定和
同意了印度和西藏的边界,确认了这一段麦克马洪线。此外,两方还
签署了一项贸易协定。
英属印度和西藏之间的这项贸易协定每十年续签。因此,每隔十年,
第一次是一九一四年,此后是一九二四,一九三四,一九四四;所有
这些续签都是英属印度和西藏以主权国家的身份进行的。接下来,一
九四四年之后,再次续约是一九五四年。那时候,整个局势已经完全
改变了。印度已经于一九四七年独立,西藏则于一九五一年被中华人
民共和国接管。那项贸易协定如何续签呢?续签是在独立后的印度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进行的。
续签的协定有一个新的前言,一个很长的前言,称为“潘其希拉”
(Panchshila)。很多人不知道“潘其希拉协议”是什么。“潘其
希拉协议”并不是一项单独的协议。它是对始于一九一四年,延续性
的印藏贸易协定做出续签时达成的协议(注二)。当时续签了八年,
而不是十年。印度提议续签二十五年,中国提议续签五年。经过谈判,
双方同意续签八年。那八年到一九六二年到期。那时候他们之间发生
了一场战争,你知道,中印战争。此后该项贸易协定很长时间没有续
签。
李:也就是说,“大西藏”概念是那时候开始的?
桑:这点我下面会谈到。因此,直到一九五一年,西藏是被分开的。
中国统治(部分)西藏。从中国方面来说,那部分可以称为“内藏”,
就像蒙古,有“内蒙”,“外蒙”之分。“外藏”是独立的。一九五
○年,(中国)军事力量进攻昌都,在昌都展开军事行动,该地发生
了很多抵抗,还爆发了一场内战。至一九五○年底,当时的昌都总督
阿沛·阿旺晋美先生当了战俘。现在中国称之为“武力解
放”。
一九五一年初,(中藏)就如何“解放”西藏其他地区在北京谈判。
西藏其他地区是通过十七条协议和平“解放”的。
就在十七条协议在北京讨论的时候,阿沛·阿旺晋美为团长的西藏代
表团提出说,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家庭了,西
藏人现在必须统一成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内藏和外藏”。当时,周
恩来和毛泽东都同意说,这个想法是适宜的,但表示此时他们无法做
到,因为他们已经解放了“内藏”,“外藏”也将通过和平途径来解
放,所以我们应当先完成十七条协议,然后再考虑如何统一“内藏”
和“外藏”人民。由此可见,这个想法并不是一个新的想法,这个想
法从十七条协议的时候就已经存在。
一九五六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当时,有几位高级
官员从北京来拉萨访问(注三)。他们已经为西藏自治区的建立成立
了一个筹备委员会。在那期间,西藏政府官员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十
七条协议签订的时候,我们就提出了西藏民族统一为一个整体的问
题,现在是适合实施的时候了。大家都同意这点,于是设立了一个以
一位高官为首的委员会。这位官员是一位共产党高级官员,也是藏
人,名叫桑杰益西(注四)。桑杰益西为首的委员会,我记得是一个
五人委员会。他们开始就如何将整个西藏民族纳入同一个自治区展开
工作。
一九五八年,骚动开始了。一九五九年,达赖喇嘛尊者和其他藏人流
亡到境外。桑杰益西委员会无能为力。一九六五年,西藏自治区成
立。但是西藏被进一步划分,成为四川、云南、青海、甘肃等省的一
些自治州,自治区和自治县。
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提出的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是对每
一个少数民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西藏这个少
数民族是一个少数民族,不是十个或十五少数民族,因此我们必须有
一个自治区。这也就是我们放弃分离和独立的原因。如果我们要求分
离的话,那么在一九五一年,我们就不会要求内藏和外藏的统一。我
们就只能要求外藏的分离。因此,当我们接受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
内,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必须适当地建立。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有一
个包含全体藏民族的民族区域自治。这不是一个领土问题,也不是其
他什么问题,只是一个有关人民的问题。
由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提倡该少数民族的独特文化,
要实现那个目的,西藏人民应该生活在同一个自治的行政区域之内。
我们是一个民族。如果参照其他少数民族的情况,他们都只有一个自
治区。蒙古人是一个蒙古自治区,维吾尔人是一个维吾尔自治区。只
有藏民族被划分为如此之多的区域。因此我们对中方说,马克思列宁
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分而治之”的政策,这个政策必须摒弃。马克思
提倡民族自治的目的,是为了有助于平等和合作,以便于建立一个团
结的国家和团结的人民。为此,汉族沙文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必须
被摒弃。
为了实践这个想法,藏民族就不应该被划分成这样多的小块。如果藏
人有一个(统一的)自治区,中央政府跟自治区打交道就会容易得
多,反之亦然。语言保留,文化认同将会一次性实行,而不是分为许
多层次。这样将会有助于藏人与其他人民,其他民族,以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感情上的团结。这就是我们这方面的理由。
因此,也许西藏人民居住的区域是四分之一的领土,但是假如我们要
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里分出去,那么,你可以考虑大小,考虑四分之
一领土不能被分裂的问题。现在我们并不要求分离。我们是要求统
一,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融合。就此而言,区域的大小根本就不是
个问题。
李:如此说来,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大西藏”概念并不是一个领土
概念,而是一个行政概念?
桑:是的。显而易见,这是一个行政概念,根本不存在领土问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有不同的类型。有些少数民族人数较多,
但是他们没有聚居地。他们分散各处。这样的民族有民族自治,但是
没有区域自治。其他的少数民族则是聚居的。藏人也是聚居的。民族
区域自治符合藏人的情况。只是如何实行自治行政的问题。自治行政
总是在中央政府、中央国会和共产党的控制之下的。所有的这些都不
会缺少。我们只是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条款。因此,并不
存在领土问题。
李:您所说的“中央政府”,“中央国会”,您指的是北京?
桑:是的。
李:那么,西藏流亡政府,也就是说,达赖喇嘛的行政班子在这个自
治区会起什么作用呢?
桑:达赖喇嘛的行政班子将与西藏自治区毫无关系。西藏问题获得解
决之后,西藏流亡政府将会被解散,达赖喇嘛将不再会有任何政治责
任。西藏人民的自治区将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安排一切事
宜。只是在过渡时期,直到西藏问题解决之前,作为六百万西藏人民
的自由代言人,达赖喇嘛尊者有道德上的责任,必须为此努力。
西藏问题一旦获得解决,我们得到宪法条款中规定的自治,流亡藏人
就会返乡。有些人可能不会回去。如果他们不回去,他们会成为印度
人,会成为他们目前所在国家的公民。住在美国或者欧洲的人已经成
为他们所在国的居民。这是一个相当简单的问题。
李:仁波切,非常感谢您的解释。我的下一个问题是,如果“大西
藏”这个想法能够实现,西藏人民能够被统一在一个自治区之内,您
所说的“自治”具体是什么内容?西藏自治的未来计划是什么?
桑:我们对西藏自治的未来计划非常简单明了。达赖喇嘛尊者采用
“中间路线”这项政策后,于一九八九年发表了一份文件,即“斯特
拉斯堡提议”(注五)。“斯特拉斯堡提议”说的是“一国两制”,
高度自治,差不多是香港模式吧。一九八九年之后的谈判,中央政府
明确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达到的目标。我们接受了这点。
二○○二年至今,我们要求的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款,以及
有关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所规定的自治。也就是说,我们说的是:宪法
和法律所规定的自治,你们什么也没有实行。目前给予藏人的自治只
是名义上的,并没有实质上的自治。有关自治的法规一条都没有启
用。自治区的立法机构并没有起到他们应该起的作用。
因此,在十月的谈判和对话中,我们将会提供一份详尽的文件,阐明
我们所期望的自治是什么。我们要求的仅仅是宪法条款上的内容。宪
法条款中提到语言,提到文化,提到宗教自由,提到经济,提到教
育,提到内部安全,还提到与其他国家的文化贸易关系,这些在宪法
和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上都有明确的定义。因此,我们会参照每
一项细则,要求他们诚心诚意地为全体西藏人民实施这些条款。这就
是我们的自治。
无需改变政策,也无需修改宪法,所需要的仅仅是政治意愿。如果中
国领导人有政治意愿的话,他们二十四小时内就能够做到。只是落实
而已。举例说,实施自治条款的第一步是制定基本法,也就是自治法
规。自治法规必须实行。
我听说西藏自治区曾经三次提交自治法规,但是三次人大常委会都没
有批准。根据宪法,必须经过人大常委会批准。如果获得批准的话,
西藏自治区就会有一个单独的自治法规,在那个法规之内,自治区人
大的立法机构就能够实施所有的规定。因此,这是一个需要跨越的障
碍,在此之后,其他一切就可以实施。
如果这些全部实施的话,自治区不必有独立的军队。军队将始终是中
央政府的事情。自治区不能与任何国家建立外交关系。自治区只会送
学生出去学习,或者邀请与文化和教育方面的学者。自治区可以与西
藏周边接壤的国家进行边境贸易,不必请求中央政府。因此,实际地
说,国防和外交将是中央的事情。而且,中央政府不必给自治区拨
款,使得自治区(在经济上)依赖中央。自治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法律
来使用自己的自然资源。
宪法第一一二条到第一二二条,所有的自治条款都相当明确,还有关
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条款。如果这些都认真实施,那就没问题了。
藏人会满意,西藏文化将会得到保护,藏人在感情上将会与中华人民
共和国融合。那是解决西藏问题相当容易,简单,平和,透明的方式。
所以,如果你问我“你所说的自治是什么意思?”我只能说:“那就
是中国宪法和法律意义上的自治。”
李:仁波切,谢谢您的解释。我还有一个问题。西藏流亡政府和中国
政府之间的对话已经进行七次了。下个月将是第八次。
桑:下个月将是第八次,没错。
李:大家都感到沮丧。不仅是藏人感到沮丧,关心西藏问题的人们同
样感到沮丧。对话毫无进展。您认为阻碍在哪里?为什么这么多年,
二十多年,差不多有三十年了吧,对话没有任何进展?
桑: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尊者代表之间有两个始终无法调和的分歧。
第一个是关于历史。第二个是藏民族的统一。这两个分歧是我们之间
对话的主要障碍。
李:历史?您指的是什么?
桑:中国方面要求达赖喇嘛尊者接受西藏自古以来属于中国。
李:从哪个时代算起?
桑:(笑)没有明确的界限。我们怎么同意历史上并非真实的说法
呢?从历史上来看,这不是事实。直到一九五一年,整个西藏从未成
为中国的一部分。西藏被蒙古统治了一些年。从一二二○年到一二六
五年,西藏被蒙古完全占领。事实上,成吉思汗的儿子入侵西藏,此
后西藏在蒙古的统治之下。一二六五年,忽必烈皇帝让八思巴管理
(西藏),也就是将西藏主权交还了藏人。然后西藏在一九五一年才
成为中国的一部分。
现在我们说,现在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自
治实施的话,将来我们还会继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但是我们不能说我们一直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不是事实。达赖
喇嘛尊者是一位佛教比丘,他不能为了政治目的而发表不真实的声
明。他们的限制在于,如果你们不接受西藏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那
么,根据国际法,一九五一年的“和平解放”就是入侵,目前的状况
就被认为是占领。为了使中国现在的状况合法化,我们被要求接受西
藏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要调和这个立场,很困难。
另一个问题是,我们所要的是将所有的藏人纳入同一个自治行政之
内。他们说不行,我们不能那样做。
李:中国方面提出的理由是什么呢?
桑:他们提出的理由相当薄弱。他们说历史上藏人从未成为一个整
体。西藏一直就是分裂的,一向如此。我们则说如果要谈历史,那么
古代史,中古史,现代史,所有的历史都应该有同样分量。如果你从
古代史上看,七世纪,八世纪,还有九世纪的一半,西藏一直是一个
整体。西藏的分裂是从九世纪中叶,藏王朗达玛之后开始的。因此,
仅仅从一九五一年的情况来看的话,我们是分裂的。我们接受这点。
但是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回到大家庭了,我们应该有重新统一的权利。
这是我们的立场。
这两点是基本分歧。到目前为此,我们一直同意,我们之间存在分
歧。
李:您认为下个月同样的问题还会被提出吗?
桑:我想是的。除非他们就如何解决分歧提出新的立场。达赖喇嘛尊
者说,我们不应该争论历史问题。我们何必要讨论历史呢?不管历史
是怎么回事,我说当下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将
来我们还会如此。这就够了。把历史放到一边,让历史学家们去争论
吧。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
李:仁波切,非常感谢您接受采访。
注::
(一)即藏军与四川刘文辉之间的武装冲突,史称“康藏冲突”。一九
三二年十月,十三世达赖喇嘛的代表与西康代表签订《康藏岗托停战
协定》,由此形成四川省和以后的西康省与西藏地区以金沙江为界的
局面。
(二)即中印两国于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签订的《中印关于中国西
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及交通协定》之前言,即著名的“和平共处
五项原则”。
(三)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
陈毅元帅率领中央代表团抵达拉萨参加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
会。
(四)桑杰益西,即天宝(一九一七—二○○八),曾任中共西藏自治
区党委书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西藏军区第二政委、中共四
川省委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
(五)“斯特拉斯堡提议”,即达赖喇嘛于一九八八年六月十五日在
欧洲议会的演说。
原载《明报月刊》二○○八年十二期
桑东仁波切,一九三九年出生,藏地康区久纳珠雪巴(现云南省迪庆
藏族自治州)人。四岁在央金彭措林寺庙出家为僧,五岁被认定为四
世桑东仁波切转世。七岁受戒,十二岁进入哲蚌寺深造。一九五九年
流亡印度,当年于菩提加耶受比丘戒。一九六九年获密乘格西学位。
一九七一至一九八八年任瓦拉纳斯西藏文化学院院长。一九九六至二
○○一年当选为西藏流亡政府国会议员并选为议长。二○○一年当选
为西藏流亡政府第一个民选的首席噶伦(总理),二○○六年再次当
选为第二任民选首席噶伦。
李江琳,留美宗教学者,专注西藏宗教和历史地位研究,观点公正,
受到公众注意,现在任职纽约法拉盛图书馆。
李江琳采访:桑东仁波切谈“大西藏”问题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我在达兰萨拉流亡政府首席噶伦办公室采
访了桑东仁波切。以下根据录音整理翻译。录音英文稿经桑东仁波切
审定。
李:西方有句谚语:“每一片乌云都有一道银边。”今年发生的一系
列事件也是如此。这些事件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对西藏问题产生了
兴趣。他们想知道西藏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何以会有一个“西藏问
题”?然而,对于一些基本的问题,大家很关注,好像也有一些误解。
问题之一是有关“大西藏”的概念。大多数中国人相信,”大西藏”
意味着你们打算带走中国四分之一的领土。我觉得这个概念有必要得
到澄清,应该弄清楚,让大家都能够理解其含义。如果没有权威性的
澄清,谣言就会泛滥。因此,我想请您谈谈“大西藏”这个概念,其
来源及其含义。
桑:这是个有意义的问题,也是个重要问题。我们来详细讨论一下。
“大西藏”这个表述是中国领导人创造的一个新词。本来西藏就是西
藏,没有什么“小西藏”,“大西藏”或者“次西藏”。
一九三二年,国民党中国与西藏之间发生了一场战争(注一)。停战
协议中,双方同意以金沙江作为中国与西藏的边界。直到一九五一
年,这个边界一直是中国和西藏之间的临时边界。因此,从中方的角
度来看,可以称为“内藏”和“外藏”。“内藏”,即金沙江以东的
藏人区,为国民党中国统治;金沙江的另一边,即“外藏”,是独立
的。
一九一三,一九一四年间,英属印度,中华民国和西藏三方在印度西
姆拉召开“西姆拉会议”。英属印度劝说西藏和中国彼此承认,说中
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西藏应当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中国应当
承认给西藏完整的内部自治。这个方案双方都接受。印英政府不接受
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他们只接受中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中国也承
认西藏的内部自治。所以说,这点在一九一四年就解决了。
接着就提出了边界问题。西藏和印度的边界没有争议,西藏一方接受
了麦克马洪线,印度一方也接受了。所谓麦克马洪线围绕了西藏的四
周,其中有争议的是麦克马洪在中国和西藏之间划出的边界。中华民
国无法接受。中国代表退出会议。他们签字了,但是没有在文件上盖
官方印鉴。他们返回中国,通过官方宣布他们不承认该项协议。
此后,英属印度和西藏拟定了一份议定书,内容是说除非中华民国承
认(西姆拉)协议,所有给予中华民国的特权将不被承认。那就意味
着对西藏的宗主权不被英属印度和西藏承认。英属印度和西藏确定和
同意了印度和西藏的边界,确认了这一段麦克马洪线。此外,两方还
签署了一项贸易协定。
英属印度和西藏之间的这项贸易协定每十年续签。因此,每隔十年,
第一次是一九一四年,此后是一九二四,一九三四,一九四四;所有
这些续签都是英属印度和西藏以主权国家的身份进行的。接下来,一
九四四年之后,再次续约是一九五四年。那时候,整个局势已经完全
改变了。印度已经于一九四七年独立,西藏则于一九五一年被中华人
民共和国接管。那项贸易协定如何续签呢?续签是在独立后的印度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进行的。
续签的协定有一个新的前言,一个很长的前言,称为“潘其希拉”
(Panchshila)。很多人不知道“潘其希拉协议”是什么。“潘其
希拉协议”并不是一项单独的协议。它是对始于一九一四年,延续性
的印藏贸易协定做出续签时达成的协议(注二)。当时续签了八年,
而不是十年。印度提议续签二十五年,中国提议续签五年。经过谈判,
双方同意续签八年。那八年到一九六二年到期。那时候他们之间发生
了一场战争,你知道,中印战争。此后该项贸易协定很长时间没有续
签。
李:也就是说,“大西藏”概念是那时候开始的?
桑:这点我下面会谈到。因此,直到一九五一年,西藏是被分开的。
中国统治(部分)西藏。从中国方面来说,那部分可以称为“内藏”,
就像蒙古,有“内蒙”,“外蒙”之分。“外藏”是独立的。一九五
○年,(中国)军事力量进攻昌都,在昌都展开军事行动,该地发生
了很多抵抗,还爆发了一场内战。至一九五○年底,当时的昌都总督
阿沛·阿旺晋美先生当了战俘。现在中国称之为“武力解
放”。
一九五一年初,(中藏)就如何“解放”西藏其他地区在北京谈判。
西藏其他地区是通过十七条协议和平“解放”的。
就在十七条协议在北京讨论的时候,阿沛·阿旺晋美为团长的西藏代
表团提出说,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家庭了,西
藏人现在必须统一成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内藏和外藏”。当时,周
恩来和毛泽东都同意说,这个想法是适宜的,但表示此时他们无法做
到,因为他们已经解放了“内藏”,“外藏”也将通过和平途径来解
放,所以我们应当先完成十七条协议,然后再考虑如何统一“内藏”
和“外藏”人民。由此可见,这个想法并不是一个新的想法,这个想
法从十七条协议的时候就已经存在。
一九五六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当时,有几位高级
官员从北京来拉萨访问(注三)。他们已经为西藏自治区的建立成立
了一个筹备委员会。在那期间,西藏政府官员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十
七条协议签订的时候,我们就提出了西藏民族统一为一个整体的问
题,现在是适合实施的时候了。大家都同意这点,于是设立了一个以
一位高官为首的委员会。这位官员是一位共产党高级官员,也是藏
人,名叫桑杰益西(注四)。桑杰益西为首的委员会,我记得是一个
五人委员会。他们开始就如何将整个西藏民族纳入同一个自治区展开
工作。
一九五八年,骚动开始了。一九五九年,达赖喇嘛尊者和其他藏人流
亡到境外。桑杰益西委员会无能为力。一九六五年,西藏自治区成
立。但是西藏被进一步划分,成为四川、云南、青海、甘肃等省的一
些自治州,自治区和自治县。
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提出的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是对每
一个少数民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西藏这个少
数民族是一个少数民族,不是十个或十五少数民族,因此我们必须有
一个自治区。这也就是我们放弃分离和独立的原因。如果我们要求分
离的话,那么在一九五一年,我们就不会要求内藏和外藏的统一。我
们就只能要求外藏的分离。因此,当我们接受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
内,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必须适当地建立。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有一
个包含全体藏民族的民族区域自治。这不是一个领土问题,也不是其
他什么问题,只是一个有关人民的问题。
由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提倡该少数民族的独特文化,
要实现那个目的,西藏人民应该生活在同一个自治的行政区域之内。
我们是一个民族。如果参照其他少数民族的情况,他们都只有一个自
治区。蒙古人是一个蒙古自治区,维吾尔人是一个维吾尔自治区。只
有藏民族被划分为如此之多的区域。因此我们对中方说,马克思列宁
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分而治之”的政策,这个政策必须摒弃。马克思
提倡民族自治的目的,是为了有助于平等和合作,以便于建立一个团
结的国家和团结的人民。为此,汉族沙文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必须
被摒弃。
为了实践这个想法,藏民族就不应该被划分成这样多的小块。如果藏
人有一个(统一的)自治区,中央政府跟自治区打交道就会容易得
多,反之亦然。语言保留,文化认同将会一次性实行,而不是分为许
多层次。这样将会有助于藏人与其他人民,其他民族,以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感情上的团结。这就是我们这方面的理由。
因此,也许西藏人民居住的区域是四分之一的领土,但是假如我们要
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里分出去,那么,你可以考虑大小,考虑四分之
一领土不能被分裂的问题。现在我们并不要求分离。我们是要求统
一,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融合。就此而言,区域的大小根本就不是
个问题。
李:如此说来,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大西藏”概念并不是一个领土
概念,而是一个行政概念?
桑:是的。显而易见,这是一个行政概念,根本不存在领土问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有不同的类型。有些少数民族人数较多,
但是他们没有聚居地。他们分散各处。这样的民族有民族自治,但是
没有区域自治。其他的少数民族则是聚居的。藏人也是聚居的。民族
区域自治符合藏人的情况。只是如何实行自治行政的问题。自治行政
总是在中央政府、中央国会和共产党的控制之下的。所有的这些都不
会缺少。我们只是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条款。因此,并不
存在领土问题。
李:您所说的“中央政府”,“中央国会”,您指的是北京?
桑:是的。
李:那么,西藏流亡政府,也就是说,达赖喇嘛的行政班子在这个自
治区会起什么作用呢?
桑:达赖喇嘛的行政班子将与西藏自治区毫无关系。西藏问题获得解
决之后,西藏流亡政府将会被解散,达赖喇嘛将不再会有任何政治责
任。西藏人民的自治区将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安排一切事
宜。只是在过渡时期,直到西藏问题解决之前,作为六百万西藏人民
的自由代言人,达赖喇嘛尊者有道德上的责任,必须为此努力。
西藏问题一旦获得解决,我们得到宪法条款中规定的自治,流亡藏人
就会返乡。有些人可能不会回去。如果他们不回去,他们会成为印度
人,会成为他们目前所在国家的公民。住在美国或者欧洲的人已经成
为他们所在国的居民。这是一个相当简单的问题。
李:仁波切,非常感谢您的解释。我的下一个问题是,如果“大西
藏”这个想法能够实现,西藏人民能够被统一在一个自治区之内,您
所说的“自治”具体是什么内容?西藏自治的未来计划是什么?
桑:我们对西藏自治的未来计划非常简单明了。达赖喇嘛尊者采用
“中间路线”这项政策后,于一九八九年发表了一份文件,即“斯特
拉斯堡提议”(注五)。“斯特拉斯堡提议”说的是“一国两制”,
高度自治,差不多是香港模式吧。一九八九年之后的谈判,中央政府
明确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达到的目标。我们接受了这点。
二○○二年至今,我们要求的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款,以及
有关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所规定的自治。也就是说,我们说的是:宪法
和法律所规定的自治,你们什么也没有实行。目前给予藏人的自治只
是名义上的,并没有实质上的自治。有关自治的法规一条都没有启
用。自治区的立法机构并没有起到他们应该起的作用。
因此,在十月的谈判和对话中,我们将会提供一份详尽的文件,阐明
我们所期望的自治是什么。我们要求的仅仅是宪法条款上的内容。宪
法条款中提到语言,提到文化,提到宗教自由,提到经济,提到教
育,提到内部安全,还提到与其他国家的文化贸易关系,这些在宪法
和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上都有明确的定义。因此,我们会参照每
一项细则,要求他们诚心诚意地为全体西藏人民实施这些条款。这就
是我们的自治。
无需改变政策,也无需修改宪法,所需要的仅仅是政治意愿。如果中
国领导人有政治意愿的话,他们二十四小时内就能够做到。只是落实
而已。举例说,实施自治条款的第一步是制定基本法,也就是自治法
规。自治法规必须实行。
我听说西藏自治区曾经三次提交自治法规,但是三次人大常委会都没
有批准。根据宪法,必须经过人大常委会批准。如果获得批准的话,
西藏自治区就会有一个单独的自治法规,在那个法规之内,自治区人
大的立法机构就能够实施所有的规定。因此,这是一个需要跨越的障
碍,在此之后,其他一切就可以实施。
如果这些全部实施的话,自治区不必有独立的军队。军队将始终是中
央政府的事情。自治区不能与任何国家建立外交关系。自治区只会送
学生出去学习,或者邀请与文化和教育方面的学者。自治区可以与西
藏周边接壤的国家进行边境贸易,不必请求中央政府。因此,实际地
说,国防和外交将是中央的事情。而且,中央政府不必给自治区拨
款,使得自治区(在经济上)依赖中央。自治区可以根据自己的法律
来使用自己的自然资源。
宪法第一一二条到第一二二条,所有的自治条款都相当明确,还有关
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条款。如果这些都认真实施,那就没问题了。
藏人会满意,西藏文化将会得到保护,藏人在感情上将会与中华人民
共和国融合。那是解决西藏问题相当容易,简单,平和,透明的方式。
所以,如果你问我“你所说的自治是什么意思?”我只能说:“那就
是中国宪法和法律意义上的自治。”
李:仁波切,谢谢您的解释。我还有一个问题。西藏流亡政府和中国
政府之间的对话已经进行七次了。下个月将是第八次。
桑:下个月将是第八次,没错。
李:大家都感到沮丧。不仅是藏人感到沮丧,关心西藏问题的人们同
样感到沮丧。对话毫无进展。您认为阻碍在哪里?为什么这么多年,
二十多年,差不多有三十年了吧,对话没有任何进展?
桑: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尊者代表之间有两个始终无法调和的分歧。
第一个是关于历史。第二个是藏民族的统一。这两个分歧是我们之间
对话的主要障碍。
李:历史?您指的是什么?
桑:中国方面要求达赖喇嘛尊者接受西藏自古以来属于中国。
李:从哪个时代算起?
桑:(笑)没有明确的界限。我们怎么同意历史上并非真实的说法
呢?从历史上来看,这不是事实。直到一九五一年,整个西藏从未成
为中国的一部分。西藏被蒙古统治了一些年。从一二二○年到一二六
五年,西藏被蒙古完全占领。事实上,成吉思汗的儿子入侵西藏,此
后西藏在蒙古的统治之下。一二六五年,忽必烈皇帝让八思巴管理
(西藏),也就是将西藏主权交还了藏人。然后西藏在一九五一年才
成为中国的一部分。
现在我们说,现在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自
治实施的话,将来我们还会继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但是我们不能说我们一直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不是事实。达赖
喇嘛尊者是一位佛教比丘,他不能为了政治目的而发表不真实的声
明。他们的限制在于,如果你们不接受西藏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那
么,根据国际法,一九五一年的“和平解放”就是入侵,目前的状况
就被认为是占领。为了使中国现在的状况合法化,我们被要求接受西
藏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要调和这个立场,很困难。
另一个问题是,我们所要的是将所有的藏人纳入同一个自治行政之
内。他们说不行,我们不能那样做。
李:中国方面提出的理由是什么呢?
桑:他们提出的理由相当薄弱。他们说历史上藏人从未成为一个整
体。西藏一直就是分裂的,一向如此。我们则说如果要谈历史,那么
古代史,中古史,现代史,所有的历史都应该有同样分量。如果你从
古代史上看,七世纪,八世纪,还有九世纪的一半,西藏一直是一个
整体。西藏的分裂是从九世纪中叶,藏王朗达玛之后开始的。因此,
仅仅从一九五一年的情况来看的话,我们是分裂的。我们接受这点。
但是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回到大家庭了,我们应该有重新统一的权利。
这是我们的立场。
这两点是基本分歧。到目前为此,我们一直同意,我们之间存在分
歧。
李:您认为下个月同样的问题还会被提出吗?
桑:我想是的。除非他们就如何解决分歧提出新的立场。达赖喇嘛尊
者说,我们不应该争论历史问题。我们何必要讨论历史呢?不管历史
是怎么回事,我说当下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将
来我们还会如此。这就够了。把历史放到一边,让历史学家们去争论
吧。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
李:仁波切,非常感谢您接受采访。
注::
(一)即藏军与四川刘文辉之间的武装冲突,史称“康藏冲突”。一九
三二年十月,十三世达赖喇嘛的代表与西康代表签订《康藏岗托停战
协定》,由此形成四川省和以后的西康省与西藏地区以金沙江为界的
局面。
(二)即中印两国于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签订的《中印关于中国西
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及交通协定》之前言,即著名的“和平共处
五项原则”。
(三)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
陈毅元帅率领中央代表团抵达拉萨参加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
会。
(四)桑杰益西,即天宝(一九一七—二○○八),曾任中共西藏自治
区党委书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西藏军区第二政委、中共四
川省委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
(五)“斯特拉斯堡提议”,即达赖喇嘛于一九八八年六月十五日在
欧洲议会的演说。
原载《明报月刊》二○○八年十二期
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
胡锦涛说:“我本人不想当国家主席,是全国人民要选我当”。
胡锦涛说:“我本人不想当国家主席,是全国人民要选我当”。
岂能容忍中共继续谎言治国! (请看博客下面胡锦涛这段讲话的视频)
中共的統治總是靠一大堆謊言來維持,這一大堆謊言可說是到達了荒謬和笑話的地步,世上大概沒有比中共的謊言更好笑了。中共的统治总是靠一大堆谎言来维持,这一大堆谎言可说是到达了荒谬和笑话的地步,世上大概没有比中共的谎言更好笑了。 例如:「抗日戰爭靠中共的領導才能獲勝」、「六四事件一個人也沒有死」、「人大代表的選舉充分體現了廣泛的民主和代表性」、「中國的人權是全世界最好的國家」、「保護人民的自由」……等等,數之不盡。例如:「抗日战争靠中共的领导才能获胜」、「六四事件一个人也没有死」、「人大代表的选举充分体现了广泛的民主和代表性」、「中国的人权是全世界最好的国家」、「保护人民的自由」……等等,数之不尽。 在5月9日,中共的國家主席胡錦濤在訪問日本,參觀一所華人學校期間,被學生問到為何要當國家主席,又製造了一個令全球民主國家的人捧腹大笑的謊言和政治笑話。在5月9日,中共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访问日本,参观一所华人学校期间,被学生问到为何要当国家主席,又制造了一个令全球民主国家的人捧腹大笑的谎言和政治笑话。 胡錦濤回答學生,他本人並不想當,是全國人民選他當的。胡锦涛回答学生,他本人并不想当,是全国人民选他当的。 沒有一個民主國家這樣口出狂言原來中國實行了「民主」,國家主席早已由13億中國人直選產生?没有一个民主国家这样口出狂言原来中国实行了「民主」,国家主席早已由13亿中国人直选产生? 為甚麼本人、一般中國和港澳百姓也不知道?为什么本人、一般中国和港澳百姓也不知道? 甚麼時候已經實行「民主自由」的「選舉」了,而且是出自於對民主自由選舉都不知為何物的中共官員及其領導人的口中?什么时候已经实行「民主自由」的「选举」了,而且是出自于对民主自由选举都不知为何物的中共官员及其领导人的口中? 真的是新鮮事!真的是新鲜事! 美國總統、法國總統、南韓總統、英國首相、日本首相、德國總理、澳洲總理、加拿大總理等全世界不論是總統制、內閣制和雙首長制的民主國家,甚至是民主台灣的李登輝、陳水扁和馬英九,也似乎沒有胡錦濤那樣大言不慚和「如此自豪」的說「我是全國人民選舉出來的」!美国总统、法国总统、南韩总统、英国首相、日本首相、德国总理、澳洲总理、加拿大总理等全世界不论是总统制、内阁制和双首长制的民主国家,甚至是民主台湾的李登辉、陈水扁和马英九,也似乎没有胡锦涛那样大言不惭和「如此自豪」的说「我是全国人民选举出来的」! 胡錦濤如此大言不慚和「如此自豪」的說「我是全國人民選舉出來的」,還說自己本來不想當國家主席的,可見中共統的謊言治國是何等嚴重和病入膏肓的地步(不幸的是,絕大多數中國人、香港和澳門人也受謊言治國所「感染」),而且一個國家領導人帶頭公然撒一個彌天下的大謊。胡锦涛如此大言不惭和「如此自豪」的说「我是全国人民选举出来的」,还说自己本来不想当国家主席的,可见中共统的谎言治国是何等严重和病入膏肓的地步(不幸的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香港和澳门人也受谎言治国所「感染」),而且一个国家领导人带头公然撒一个弥天下的大谎。 真的是氣憤之餘,更哈哈大笑。真的是气愤之余,更哈哈大笑。 當然,筆者早就提及了,按照中共的詞典及邏輯,中國等於中共,中國人民等於中共;說是人民作主,其實就是中共作主。当然,笔者早就提及了,按照中共的词典及逻辑,中国等于中共,中国人民等于中共;说是人民作主,其实就是中共作主。 換言之,「民主」,即是「(中)共主」;「依法治國」即是「依中共的家法統治人民」;「自由」就是中共為所欲為及無法無天的動用專制;於是「中國人」便有了「自由了」,中共為所欲為的自由就是「保護人民的自由」了;而中共認為小圈子「選舉」產生出來「人大代表」體現廣泛的代表性和民主;中共的國家主席「人大會議」所產生的。换言之,「民主」,即是「(中)共主」;「依法治国」即是「依中共的家法统治人民」;「自由」就是中共为所欲为及无法无天的动用专制;于是「中国人」便有了「自由了」,中共为所欲为的自由就是「保护人民的自由」了;而中共认为小圈子「选举」产生出来「人大代表」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和民主;中共的国家主席「人大会议」所产生的。 基於中共這些奇怪的邏輯,所以胡錦濤「自豪地」認為自己是「全國人民選舉出來」這種大言不慚的超級大笑話和謊言。基于中共这些奇怪的逻辑,所以胡锦涛「自豪地」认为自己是「全国人民选举出来」这种大言不惭的超级大笑话和谎言。 謊言治國是導致不穩定的因素中共反覆強調「穩定壓倒一切」,殊不知謊言治國、粉飾太平才是引起不穩定的主要因素。谎言治国是导致不稳定的因素中共反覆强调「稳定压倒一切」,殊不知谎言治国、粉饰太平才是引起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上至胡錦濤,下至地方幹部,甚至港澳特區政府的官員,以至一般中國大陸和港澳百姓,都沾染了謊言的壞習慣,再加上中國人的「永不認錯和永不反省」的「吃人文化」。上至胡锦涛,下至地方干部,甚至港澳特区政府的官员,以至一般中国大陆和港澳百姓,都沾染了谎言的坏习惯,再加上中国人的「永不认错和永不反省」的「吃人文化」。 不僅中共得以繼續在中國大陸專制和愚弄人民,使中國和港澳的民主化進展緩慢甚至遙遙無期,而且更使中共久而久之,成為不會以說謊成恥,經常說謊為生存本能的政權,並「培養」出一大堆為了自己的虛榮、名利和各種利益而依附中共、附和中共反對民主自由的「舔共奴才」。不仅中共得以继续在中国大陆专制和愚弄人民,使中国和港澳的民主化进展缓慢甚至遥遥无期,而且更使中共久而久之,成为不会以说谎成耻,经常说谎为生存本能的政权,并「培养」出一大堆为了自己的虚荣、名利和各种利益而依附中共、附和中共反对民主自由的「舔共奴才」。 中共的謊言數之不盡,凡是重大疫症、災荒、污染問題、大陸居民的合法維權運動和社會問題(例如2005年的汕尾事件)、藏人爭取自由運動等。中共的谎言数之不尽,凡是重大疫症、灾荒、污染问题、大陆居民的合法维权运动和社会问题(例如2005年的汕尾事件)、藏人争取自由运动等。 中共不是設法封鎖消息和隱瞞,拘捕相關人士,不讓外界報導,以圖不了了之以欺騙世人;就是將爭取維權和自由的示威者說成「暴民」,揭露中共黑暗面和支持民主自由的維權和異見人士被收監甚至是在監獄裏被毒打(如胡佳、陳光誠、師濤等)。中共不是设法封锁消息和隐瞒,拘捕相关人士,不让外界报导,以图不了了之以欺骗世人;就是将争取维权和自由的示威者说成「暴民」,揭露中共黑暗面和支持民主自由的维权和异见人士被收监甚至是在监狱里被毒打(如胡佳、陈光诚、师涛等)。 中共面對所犯的嚴重暴行如「六四事件」和各種劣跡斑斑的人權記錄等,編造出各種如「六四事件一個人也沒有死」和「中國的人權是全世界最好的國家」的無恥謊言,企圖繼續瞞騙所有中國人。中共面对所犯的严重暴行如「六四事件」和各种劣迹斑斑的人权记录等,编造出各种如「六四事件一个人也没有死」和「中国的人权是全世界最好的国家」的无耻谎言,企图继续瞒骗所有中国人。 胡錦濤「我是全國人民選舉出來的」的既好氣又好笑的謊言只不過中共眾多的謊言中「錦上添花」罷了。胡锦涛「我是全国人民选举出来的」的既好气又好笑的谎言只不过中共众多的谎言中「锦上添花」罢了。 由此可知,謊言治國無助解決各種問題,反之更形惡化。由此可知,谎言治国无助解决各种问题,反之更形恶化。 所有專制獨裁政權包括中共素以謊言治國著稱的,因為說謊的作為在這個體制中生存的第一本能。所有专制独裁政权包括中共素以谎言治国著称的,因为说谎的作为在这个体制中生存的第一本能。 依靠謊言治國的專制政權貌似堅不可摧,不怕任何風吹雨打,實際上只不過是一隻「紙老虎」罷了。依靠谎言治国的专制政权貌似坚不可摧,不怕任何风吹雨打,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只要眾人像「國王的新衣」的小孩那樣指出「國王」(中共)是沒有穿衣服的(謊言治國和專制統治),中共政權就像紙做的屋子那樣,經不起任何風吹雨打的迅速倒塌。只要众人像「国王的新衣」的小孩那样指出「国王」(中共)是没有穿衣服的(谎言治国和专制统治),中共政权就像纸做的屋子那样,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的迅速倒塌。 因此,相信共產黨的人,還是快快的懸崖勒馬,勇敢的站出來指出中共經常說謊的政權,藉此令中共土崩瓦解,大陸和港澳的民主化才有望吧!因此,相信共产党的人,还是快快的悬崖勒马,勇敢的站出来指出中共经常说谎的政权,借此令中共土崩瓦解,大陆和港澳的民主化才有望吧! 不過筆者對此並不樂觀,因為現在中國人的說謊文化實在太深,甚至沉醉於謊言治國之中,要改變還須一段漫長而艱難的道路。不过笔者对此并不乐观,因为现在中国人的说谎文化实在太深,甚至沉醉于谎言治国之中,要改变还须一段漫长而艰难的道路。
岂能容忍中共继续谎言治国! (请看博客下面胡锦涛这段讲话的视频)
中共的統治總是靠一大堆謊言來維持,這一大堆謊言可說是到達了荒謬和笑話的地步,世上大概沒有比中共的謊言更好笑了。中共的统治总是靠一大堆谎言来维持,这一大堆谎言可说是到达了荒谬和笑话的地步,世上大概没有比中共的谎言更好笑了。 例如:「抗日戰爭靠中共的領導才能獲勝」、「六四事件一個人也沒有死」、「人大代表的選舉充分體現了廣泛的民主和代表性」、「中國的人權是全世界最好的國家」、「保護人民的自由」……等等,數之不盡。例如:「抗日战争靠中共的领导才能获胜」、「六四事件一个人也没有死」、「人大代表的选举充分体现了广泛的民主和代表性」、「中国的人权是全世界最好的国家」、「保护人民的自由」……等等,数之不尽。 在5月9日,中共的國家主席胡錦濤在訪問日本,參觀一所華人學校期間,被學生問到為何要當國家主席,又製造了一個令全球民主國家的人捧腹大笑的謊言和政治笑話。在5月9日,中共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访问日本,参观一所华人学校期间,被学生问到为何要当国家主席,又制造了一个令全球民主国家的人捧腹大笑的谎言和政治笑话。 胡錦濤回答學生,他本人並不想當,是全國人民選他當的。胡锦涛回答学生,他本人并不想当,是全国人民选他当的。 沒有一個民主國家這樣口出狂言原來中國實行了「民主」,國家主席早已由13億中國人直選產生?没有一个民主国家这样口出狂言原来中国实行了「民主」,国家主席早已由13亿中国人直选产生? 為甚麼本人、一般中國和港澳百姓也不知道?为什么本人、一般中国和港澳百姓也不知道? 甚麼時候已經實行「民主自由」的「選舉」了,而且是出自於對民主自由選舉都不知為何物的中共官員及其領導人的口中?什么时候已经实行「民主自由」的「选举」了,而且是出自于对民主自由选举都不知为何物的中共官员及其领导人的口中? 真的是新鮮事!真的是新鲜事! 美國總統、法國總統、南韓總統、英國首相、日本首相、德國總理、澳洲總理、加拿大總理等全世界不論是總統制、內閣制和雙首長制的民主國家,甚至是民主台灣的李登輝、陳水扁和馬英九,也似乎沒有胡錦濤那樣大言不慚和「如此自豪」的說「我是全國人民選舉出來的」!美国总统、法国总统、南韩总统、英国首相、日本首相、德国总理、澳洲总理、加拿大总理等全世界不论是总统制、内阁制和双首长制的民主国家,甚至是民主台湾的李登辉、陈水扁和马英九,也似乎没有胡锦涛那样大言不惭和「如此自豪」的说「我是全国人民选举出来的」! 胡錦濤如此大言不慚和「如此自豪」的說「我是全國人民選舉出來的」,還說自己本來不想當國家主席的,可見中共統的謊言治國是何等嚴重和病入膏肓的地步(不幸的是,絕大多數中國人、香港和澳門人也受謊言治國所「感染」),而且一個國家領導人帶頭公然撒一個彌天下的大謊。胡锦涛如此大言不惭和「如此自豪」的说「我是全国人民选举出来的」,还说自己本来不想当国家主席的,可见中共统的谎言治国是何等严重和病入膏肓的地步(不幸的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香港和澳门人也受谎言治国所「感染」),而且一个国家领导人带头公然撒一个弥天下的大谎。 真的是氣憤之餘,更哈哈大笑。真的是气愤之余,更哈哈大笑。 當然,筆者早就提及了,按照中共的詞典及邏輯,中國等於中共,中國人民等於中共;說是人民作主,其實就是中共作主。当然,笔者早就提及了,按照中共的词典及逻辑,中国等于中共,中国人民等于中共;说是人民作主,其实就是中共作主。 換言之,「民主」,即是「(中)共主」;「依法治國」即是「依中共的家法統治人民」;「自由」就是中共為所欲為及無法無天的動用專制;於是「中國人」便有了「自由了」,中共為所欲為的自由就是「保護人民的自由」了;而中共認為小圈子「選舉」產生出來「人大代表」體現廣泛的代表性和民主;中共的國家主席「人大會議」所產生的。换言之,「民主」,即是「(中)共主」;「依法治国」即是「依中共的家法统治人民」;「自由」就是中共为所欲为及无法无天的动用专制;于是「中国人」便有了「自由了」,中共为所欲为的自由就是「保护人民的自由」了;而中共认为小圈子「选举」产生出来「人大代表」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和民主;中共的国家主席「人大会议」所产生的。 基於中共這些奇怪的邏輯,所以胡錦濤「自豪地」認為自己是「全國人民選舉出來」這種大言不慚的超級大笑話和謊言。基于中共这些奇怪的逻辑,所以胡锦涛「自豪地」认为自己是「全国人民选举出来」这种大言不惭的超级大笑话和谎言。 謊言治國是導致不穩定的因素中共反覆強調「穩定壓倒一切」,殊不知謊言治國、粉飾太平才是引起不穩定的主要因素。谎言治国是导致不稳定的因素中共反覆强调「稳定压倒一切」,殊不知谎言治国、粉饰太平才是引起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上至胡錦濤,下至地方幹部,甚至港澳特區政府的官員,以至一般中國大陸和港澳百姓,都沾染了謊言的壞習慣,再加上中國人的「永不認錯和永不反省」的「吃人文化」。上至胡锦涛,下至地方干部,甚至港澳特区政府的官员,以至一般中国大陆和港澳百姓,都沾染了谎言的坏习惯,再加上中国人的「永不认错和永不反省」的「吃人文化」。 不僅中共得以繼續在中國大陸專制和愚弄人民,使中國和港澳的民主化進展緩慢甚至遙遙無期,而且更使中共久而久之,成為不會以說謊成恥,經常說謊為生存本能的政權,並「培養」出一大堆為了自己的虛榮、名利和各種利益而依附中共、附和中共反對民主自由的「舔共奴才」。不仅中共得以继续在中国大陆专制和愚弄人民,使中国和港澳的民主化进展缓慢甚至遥遥无期,而且更使中共久而久之,成为不会以说谎成耻,经常说谎为生存本能的政权,并「培养」出一大堆为了自己的虚荣、名利和各种利益而依附中共、附和中共反对民主自由的「舔共奴才」。 中共的謊言數之不盡,凡是重大疫症、災荒、污染問題、大陸居民的合法維權運動和社會問題(例如2005年的汕尾事件)、藏人爭取自由運動等。中共的谎言数之不尽,凡是重大疫症、灾荒、污染问题、大陆居民的合法维权运动和社会问题(例如2005年的汕尾事件)、藏人争取自由运动等。 中共不是設法封鎖消息和隱瞞,拘捕相關人士,不讓外界報導,以圖不了了之以欺騙世人;就是將爭取維權和自由的示威者說成「暴民」,揭露中共黑暗面和支持民主自由的維權和異見人士被收監甚至是在監獄裏被毒打(如胡佳、陳光誠、師濤等)。中共不是设法封锁消息和隐瞒,拘捕相关人士,不让外界报导,以图不了了之以欺骗世人;就是将争取维权和自由的示威者说成「暴民」,揭露中共黑暗面和支持民主自由的维权和异见人士被收监甚至是在监狱里被毒打(如胡佳、陈光诚、师涛等)。 中共面對所犯的嚴重暴行如「六四事件」和各種劣跡斑斑的人權記錄等,編造出各種如「六四事件一個人也沒有死」和「中國的人權是全世界最好的國家」的無恥謊言,企圖繼續瞞騙所有中國人。中共面对所犯的严重暴行如「六四事件」和各种劣迹斑斑的人权记录等,编造出各种如「六四事件一个人也没有死」和「中国的人权是全世界最好的国家」的无耻谎言,企图继续瞒骗所有中国人。 胡錦濤「我是全國人民選舉出來的」的既好氣又好笑的謊言只不過中共眾多的謊言中「錦上添花」罷了。胡锦涛「我是全国人民选举出来的」的既好气又好笑的谎言只不过中共众多的谎言中「锦上添花」罢了。 由此可知,謊言治國無助解決各種問題,反之更形惡化。由此可知,谎言治国无助解决各种问题,反之更形恶化。 所有專制獨裁政權包括中共素以謊言治國著稱的,因為說謊的作為在這個體制中生存的第一本能。所有专制独裁政权包括中共素以谎言治国著称的,因为说谎的作为在这个体制中生存的第一本能。 依靠謊言治國的專制政權貌似堅不可摧,不怕任何風吹雨打,實際上只不過是一隻「紙老虎」罷了。依靠谎言治国的专制政权貌似坚不可摧,不怕任何风吹雨打,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只要眾人像「國王的新衣」的小孩那樣指出「國王」(中共)是沒有穿衣服的(謊言治國和專制統治),中共政權就像紙做的屋子那樣,經不起任何風吹雨打的迅速倒塌。只要众人像「国王的新衣」的小孩那样指出「国王」(中共)是没有穿衣服的(谎言治国和专制统治),中共政权就像纸做的屋子那样,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的迅速倒塌。 因此,相信共產黨的人,還是快快的懸崖勒馬,勇敢的站出來指出中共經常說謊的政權,藉此令中共土崩瓦解,大陸和港澳的民主化才有望吧!因此,相信共产党的人,还是快快的悬崖勒马,勇敢的站出来指出中共经常说谎的政权,借此令中共土崩瓦解,大陆和港澳的民主化才有望吧! 不過筆者對此並不樂觀,因為現在中國人的說謊文化實在太深,甚至沉醉於謊言治國之中,要改變還須一段漫長而艱難的道路。不过笔者对此并不乐观,因为现在中国人的说谎文化实在太深,甚至沉醉于谎言治国之中,要改变还须一段漫长而艰难的道路。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30年代改革失败了
改革失败了 诗曰:山人非愤青 偶发少年狂 闲论天下事 聊以慰夕阳 始于三十年前的中国改革,伴随山人一辈走过了我等人生的主要阶段。我等经历了改革前后的种种变迁,经历了改革的种种阵痛,享受了改革的一些成果,也承担了改革的若干成本。 虽然我等不了解改革的各种措施的制定内幕,但凭我等的亲历、亲见、亲闻、亲感,仍然能对改革三十年的概况做一个基本的判断。 这个基本判断就是:改革还不能说已经成功了!(尽管党的十七大总结了十条成功经验) 山人的理由如下: 一,从改革的目标看: 中国的改革目标是一个体系。给山人印象最深的是: 邓小平的“三步走”战略目标;江泽民的“2050年左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目标;胡锦涛的“再翻一番”目标等等。这些都是国家的大目标,显然都还没有完全达到。 老百姓最关心的目标应当是: 1,邓小平集体提出“共同富裕”。他说:如果出现了两极分化,我们的改革就失败了。 就当前中国现状来看,两极分化的趋势是明显的。党和政府正在努力解决之中。因此,虽然不能说改革失败了,但也不能说改革成功了。 2,江泽民集体提出的“小康社会”。为此制定了时间表。 就当前中国现状来看,达到全民真正的“小康水平”路途还很漫长(尽管十七大的基本判断是“总体达到”了)。因此,可以说改革已取得巨大成就,但还不能说已取得成功。 3,胡景涛集体提出的“和谐社会”。为此制定了科学发展观。 就当前中国现状来看,和谐水平还处于低层次,“科学发展”还任重道远。本届领导集体正处于“接力棒”的传递过程之中(尽管他们跑得比前人都快、都好)。因此,可以说改革仍在继续、成就仍在积累,但还不能说已经成功。 二,从中国的主要变化看: 1,社会生产有了巨大发展,物质产品、精神产品都有极大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各种假、冒、伪、劣、毒产品也极大的“丰富”起来,给人民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生活恐慌”和“心理恐慌”。这不能说是改革成功了吧! 2,社会财富有了巨大增加,人民的口袋开始“鼓起来”了,人民生活开始脱离“温饱水平”。但是,社会财富的分配出现了巨大差异:在社会领域,财富向国家集中(国家收入增长>国民经济增长>人均收入增长);在个人领域,财富向少数人集中(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让开始“富起来”的大多数国人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不公平”--改革的大部成果被少数人“掠夺”去了!改革的大部成本却被大多数人承担了! 这更让“穷起来”的部分人“愤愤不平”--改革“夺去”了他们“稳定”的生活!他们还被“污指”为“没有本事”、“不适应岗位要求”、“懒汉”等等。 三十年之后,“勤劳致富”--被多数人怀疑了!这离改革的“初衷”甚远了。这能说成功么? 3,国人的思想观念有了巨大解放,民主、自由、个性、价值等等观念已深入人心,显示出空前的社会活力。但是,“思想解放”却达到了“无边无际”的地步:没有什么不能想、没有什么不能做。上至党政官员,下至青春少年,颠覆道德、违法犯罪如同“儿戏”一般者不在少数! 国人的家庭安全、财产安全、人生安全等等受到的威胁也是前所未有的。显然,法律难以解决,因为这是“思想观念”变化的结果。这样的结果,恐怕是改革者不愿看到的! 三,从国人对待改革的态度看: 1,坚决拥护派认为: 改革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应坚定不移的按照既定方针走下去。 2,有限拥护派认为:改革存在一些失误,应予纠正后继续走下去。 3,坚决反对派认为:改革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是资本主义复辟。 4,有限反对派认为:改革是必要的,但出现了重大失误,若不能有效纠正,就会失败。 5,坚守传统派认为:改革失去了全部传统,应予全盘否定。 6,尊重传统派认为:改革应在保留一部分党的传统、民族传统、共和国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下去。 7,否定传统派认为:改革应当舍弃一切传统,否则难以成功。 ...... 改革进行了三十年之后,仍然没有让国人形成共识。这不能不说是改革遇到的最大难题!这也是改革主持者、推动者没有完全预料到的吧。任何社会的改革,如果没有全社会大多数成员的认同、支持、参与,恐怕很难获得成功。 总之,山人认为,中国的改革是必须的,三十年的改革成就是巨大的、有目共睹的、人们能够切身感受到的。但是,由改革本身带来的问题也是十分严重的:一部分人确实先富起来了,同时一部分人也先穷起来了。如果这种趋势继续扩大下去,再过若干年,改革也难以成功!
2008年8月22日星期五
劳动法的权利保护
——深圳劳资对话会的启示
如果一部法律确实是“良法”,那么它就理应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自愿服从,因而没有必要过于担心它的实施;反之,如果一部法律用意良好却实施不了,乃至实施难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么我们就不能不从制度上寻找问题的根源。
据报道,《劳动合同法》自今年元旦实施后,不少企业正通过律师寻找规避这部法律的方法。老板和律师两相共谋、一拍即合,规避法律成为对双方都有利的双赢选择:对于律师来说,要价不菲的法律“培训”意味着可观的个人收入;对于企业来说,区区培训费相对于法律实施带来的成本根本算不了什么。老板省钱、律师赚钱,《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前景却令人担忧;如果老板和律师赢了,那么劳工和政府就输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工权利的保障势必落不到实处。没有人否认,劳工基本权利是需要法律保障的,而中国劳工目前所得到的保障还远远不够。事实上,劳资双方对这一点似乎并没有异议。然而,在劳资双方都没有充分参与这部法律的起草过程,尤其是资方无论是出于利益还是情感都对法律体现的劳工倾斜表示相当程度的抵触,而劳资力量又因为缺乏有效的工会组织而极不均衡的情况下,劳工权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恰好,7月12日,北京大学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以及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联合举办了“2008深圳劳资对话会”,为期一天半的劳资双方面对面协商也凸现了同样的忧虑。
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许多法律用意是良好乃至良苦的,但是收到的效果却不那么明显,有时甚至适得其反。对待这种现象的正确方式恐怕不是责怪我们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不高,也不是指责老板和律师的自私自利;在市场经济时代,理性利己是人性的正常体现,我们已经不能纯粹依赖道德说教强求人们守法,而只有通过提高立法水平让自私的人自愿守法。
事实上,一部良好的法律本身就需要兼顾相互对立的不同利益,即便要求某一方做出牺牲也必须事先征求其同意,而不能由立法者单方面强加义务,否则必将引起义务承担者的抵制,而他们的自愿服从恰恰是法律实施的关键——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障碍显然不是得到权利的劳工,而是承担义务的老板。因此,在民主与法治国家,立法程序必须由代表不同立场的利益集团充分参与;各种不同力量相互碰撞、交锋、谈判、妥协,最后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出台立法,法律实际上只是纪录了多数人的共识;即便在某些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多数人的表决压倒了少数人的反对,面对面的协商和交流也增进了相互理解、同情和体谅,从而有助于化解实施过程中的阻力。因此,如果一部法律确实是“良法”,那么它就理应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自愿服从,因而没有必要过于担心它的实施;反之,如果一部法律用意良好却实施不了,乃至实施难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么我们就不能不从制度上寻找问题的根源。
我认为国家立法保护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是收效注定是有限的。对于像劳工这样的弱势群体来说,立法保护固然是一种捷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工龄长的工人似乎立刻受惠了,但是现实却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工龄十年以上的工人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老板完全可以在第九年开除这名工人,因而法律对劳工的保护很可能蜕变为人为损害劳工利益的理由。其实孟子早已说过“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一部法律本身都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法律是否获得如实有效的实施,取决于一系列政治与社会条件是否得到满足:立法是否充分代表了民意?立法过程是否经过不同利益的参与?是否存在有效和独立的仲裁与司法解释系统?弱势群体能否利用有效的制度渠道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民主与法治国家不仅具备有效的实施体系,而且代表多数人意志的立法本身带有巨大的道德权威。在某种意义上,弱势群体在其保护措施上升到法律意志之后,就不再是纯粹的“弱势”,因为它可以有效利用对其有利的法律和道德资源以及一整套国家制度保护自己。
反之,如果上述条件不满足,即便法律强化了实施机制,例如《劳动合同法》对违法企业规定了双倍罚款,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弱势地位的群体也未必能有效利用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行政诉讼法》对于改善中国行政法治的功劳不可谓不大,但是迄今为止行政诉讼仍然是利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在走投无路之后不得不选择的最后一步;不敢诉、不愿诉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相当一部分原告在起诉后又“自愿”撤诉。为什么?不仅因为官司赢得艰难,更因为只要“现管”将来还继续管着你,那么即便赢了一场官司,对你长期来说还是得不偿失。只要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官强民弱的状况,无论如何改善《行政诉讼法》恐怕都无济于事。《劳动合同法》的问题更大,因为劳工就在老板眼皮底下,老板对员工的管束远甚于政府对平民的管束。《劳动合同法》单兵突进,依靠公权力量强势介入劳动关系;但是在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资强劳弱的情况下,劳工是否能有效利用这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不得不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由此可见,劳工权利保障大致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国家立法干预或管制,从法律上保护劳工权利;另一种是依靠劳资共同参与企业决策,实行企业自治和劳工的自我保护。在逻辑上,这两种模式未必是非此即彼的:任何国家在理论上都可以“双管齐下”,在实行企业自治的同时通过立法保护劳工的某些基本权利,只不过如果劳工已经可以通过有效的工会组织实现自我保护,那么就没有必要过度依赖立法保护,而不必要的立法保护往往构成对企业自治和市场自由的过度干预。因此,诸如美国等国没有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说,有的企业甚至根本不和雇员签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雇员的利益得不到适当保护,而只是说明保护机制不同而已——雇员通过选举产生代表自己利益的工会,迫使老板不得随意裁员,否则可威胁采取集体罢工等法律允许的对抗手段。
当然,这并不是说有了工人自己的工会组织,国家就可以做一个放任不管的“甩手掌柜”。恰好相反,工会只是企业自治的起点,而远不是终点,工会组织必须依靠国家法律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与规范。虽然深圳劳资对话会上的资方代表对工会表达了普遍善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劳资双方必然会在工会问题上产生诸多纠纷。在没有国家法律保护的自然状态下,即便是工人自己选举产生的工会在资本面前也仍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譬如老板可以通过开除积极维权的工会代表迫使工会就范;反过来,工会也可能利用自己的力量不正当地损害企业利益。因此,工会的权利保障与合法运行仍离不开国家法律的有效规范。但是和“管制”立法根本不同的是,这种规范的目的非但不是限制企业自由,而恰恰是保障企业在劳资公决的基础上理性自治。
深圳劳资对话会对《劳动合同法》乃至一般法律的实施提供了几点启示。首先,一部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尤其是法律义务承担者的认同。在这次劳资对话会上,不少资方代表对这部法律体现的劳工倾斜表示反对,认为法律规定资方的单方面义务有违平等原则。无论他们的立场是否正确或有理,如果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不认同法律的基本正当性,那么这部法律的实施将注定遭遇抵制。其次,化解抵触的有效方法是通过面对面的理性对话。通过面对面的辩论,劳资对话会让对方都直接听到对方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辛酸,进而产生相互同情和体谅,并帮助化解资方对法律倾斜的抵触情绪。虽然《劳动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也大量征求了社会意见,但是这种国家和公民之间自上而下的单面向过程并不能产生劳资直接对话的效果,而某些问题的解决方案正是从对话中产生的。出人意料的是,出席这次对话会的资方代表普遍表示支持真正代表劳工利益的工会组织,而少数企业已经付诸行动并取得良好效果。最后,社会各方的力量均衡是法律获得有效实施的基本前提;如果法律要特别照顾某个弱势群体,那么必须首先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保证这个群体可以“反弱为强”,进而有效利用社会或国家提供的资源。要实施《劳动合同法》,必须建立真正代表劳工利益的工会组织,保证劳资力量的大致均衡,进而实现劳资共决的企业自治。
总之,中国绝大多数企业都是老板和员工的企业,而不是国家的企业。在市场经济时代,国家没有别的选择,只有信任企业自治,通过劳资双方共同探寻出路、解决纠纷,而要建立有效的劳资共决机制,首先必须建立劳资对话的各种渠道。
如果一部法律确实是“良法”,那么它就理应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自愿服从,因而没有必要过于担心它的实施;反之,如果一部法律用意良好却实施不了,乃至实施难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么我们就不能不从制度上寻找问题的根源。
据报道,《劳动合同法》自今年元旦实施后,不少企业正通过律师寻找规避这部法律的方法。老板和律师两相共谋、一拍即合,规避法律成为对双方都有利的双赢选择:对于律师来说,要价不菲的法律“培训”意味着可观的个人收入;对于企业来说,区区培训费相对于法律实施带来的成本根本算不了什么。老板省钱、律师赚钱,《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前景却令人担忧;如果老板和律师赢了,那么劳工和政府就输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工权利的保障势必落不到实处。没有人否认,劳工基本权利是需要法律保障的,而中国劳工目前所得到的保障还远远不够。事实上,劳资双方对这一点似乎并没有异议。然而,在劳资双方都没有充分参与这部法律的起草过程,尤其是资方无论是出于利益还是情感都对法律体现的劳工倾斜表示相当程度的抵触,而劳资力量又因为缺乏有效的工会组织而极不均衡的情况下,劳工权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恰好,7月12日,北京大学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以及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联合举办了“2008深圳劳资对话会”,为期一天半的劳资双方面对面协商也凸现了同样的忧虑。
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许多法律用意是良好乃至良苦的,但是收到的效果却不那么明显,有时甚至适得其反。对待这种现象的正确方式恐怕不是责怪我们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不高,也不是指责老板和律师的自私自利;在市场经济时代,理性利己是人性的正常体现,我们已经不能纯粹依赖道德说教强求人们守法,而只有通过提高立法水平让自私的人自愿守法。
事实上,一部良好的法律本身就需要兼顾相互对立的不同利益,即便要求某一方做出牺牲也必须事先征求其同意,而不能由立法者单方面强加义务,否则必将引起义务承担者的抵制,而他们的自愿服从恰恰是法律实施的关键——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障碍显然不是得到权利的劳工,而是承担义务的老板。因此,在民主与法治国家,立法程序必须由代表不同立场的利益集团充分参与;各种不同力量相互碰撞、交锋、谈判、妥协,最后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出台立法,法律实际上只是纪录了多数人的共识;即便在某些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多数人的表决压倒了少数人的反对,面对面的协商和交流也增进了相互理解、同情和体谅,从而有助于化解实施过程中的阻力。因此,如果一部法律确实是“良法”,那么它就理应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自愿服从,因而没有必要过于担心它的实施;反之,如果一部法律用意良好却实施不了,乃至实施难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么我们就不能不从制度上寻找问题的根源。
我认为国家立法保护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是收效注定是有限的。对于像劳工这样的弱势群体来说,立法保护固然是一种捷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工龄长的工人似乎立刻受惠了,但是现实却并没有那么简单:如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工龄十年以上的工人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老板完全可以在第九年开除这名工人,因而法律对劳工的保护很可能蜕变为人为损害劳工利益的理由。其实孟子早已说过“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一部法律本身都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法律是否获得如实有效的实施,取决于一系列政治与社会条件是否得到满足:立法是否充分代表了民意?立法过程是否经过不同利益的参与?是否存在有效和独立的仲裁与司法解释系统?弱势群体能否利用有效的制度渠道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民主与法治国家不仅具备有效的实施体系,而且代表多数人意志的立法本身带有巨大的道德权威。在某种意义上,弱势群体在其保护措施上升到法律意志之后,就不再是纯粹的“弱势”,因为它可以有效利用对其有利的法律和道德资源以及一整套国家制度保护自己。
反之,如果上述条件不满足,即便法律强化了实施机制,例如《劳动合同法》对违法企业规定了双倍罚款,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弱势地位的群体也未必能有效利用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行政诉讼法》对于改善中国行政法治的功劳不可谓不大,但是迄今为止行政诉讼仍然是利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在走投无路之后不得不选择的最后一步;不敢诉、不愿诉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相当一部分原告在起诉后又“自愿”撤诉。为什么?不仅因为官司赢得艰难,更因为只要“现管”将来还继续管着你,那么即便赢了一场官司,对你长期来说还是得不偿失。只要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官强民弱的状况,无论如何改善《行政诉讼法》恐怕都无济于事。《劳动合同法》的问题更大,因为劳工就在老板眼皮底下,老板对员工的管束远甚于政府对平民的管束。《劳动合同法》单兵突进,依靠公权力量强势介入劳动关系;但是在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资强劳弱的情况下,劳工是否能有效利用这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不得不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由此可见,劳工权利保障大致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国家立法干预或管制,从法律上保护劳工权利;另一种是依靠劳资共同参与企业决策,实行企业自治和劳工的自我保护。在逻辑上,这两种模式未必是非此即彼的:任何国家在理论上都可以“双管齐下”,在实行企业自治的同时通过立法保护劳工的某些基本权利,只不过如果劳工已经可以通过有效的工会组织实现自我保护,那么就没有必要过度依赖立法保护,而不必要的立法保护往往构成对企业自治和市场自由的过度干预。因此,诸如美国等国没有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说,有的企业甚至根本不和雇员签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雇员的利益得不到适当保护,而只是说明保护机制不同而已——雇员通过选举产生代表自己利益的工会,迫使老板不得随意裁员,否则可威胁采取集体罢工等法律允许的对抗手段。
当然,这并不是说有了工人自己的工会组织,国家就可以做一个放任不管的“甩手掌柜”。恰好相反,工会只是企业自治的起点,而远不是终点,工会组织必须依靠国家法律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与规范。虽然深圳劳资对话会上的资方代表对工会表达了普遍善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劳资双方必然会在工会问题上产生诸多纠纷。在没有国家法律保护的自然状态下,即便是工人自己选举产生的工会在资本面前也仍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譬如老板可以通过开除积极维权的工会代表迫使工会就范;反过来,工会也可能利用自己的力量不正当地损害企业利益。因此,工会的权利保障与合法运行仍离不开国家法律的有效规范。但是和“管制”立法根本不同的是,这种规范的目的非但不是限制企业自由,而恰恰是保障企业在劳资公决的基础上理性自治。
深圳劳资对话会对《劳动合同法》乃至一般法律的实施提供了几点启示。首先,一部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尤其是法律义务承担者的认同。在这次劳资对话会上,不少资方代表对这部法律体现的劳工倾斜表示反对,认为法律规定资方的单方面义务有违平等原则。无论他们的立场是否正确或有理,如果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不认同法律的基本正当性,那么这部法律的实施将注定遭遇抵制。其次,化解抵触的有效方法是通过面对面的理性对话。通过面对面的辩论,劳资对话会让对方都直接听到对方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辛酸,进而产生相互同情和体谅,并帮助化解资方对法律倾斜的抵触情绪。虽然《劳动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也大量征求了社会意见,但是这种国家和公民之间自上而下的单面向过程并不能产生劳资直接对话的效果,而某些问题的解决方案正是从对话中产生的。出人意料的是,出席这次对话会的资方代表普遍表示支持真正代表劳工利益的工会组织,而少数企业已经付诸行动并取得良好效果。最后,社会各方的力量均衡是法律获得有效实施的基本前提;如果法律要特别照顾某个弱势群体,那么必须首先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保证这个群体可以“反弱为强”,进而有效利用社会或国家提供的资源。要实施《劳动合同法》,必须建立真正代表劳工利益的工会组织,保证劳资力量的大致均衡,进而实现劳资共决的企业自治。
总之,中国绝大多数企业都是老板和员工的企业,而不是国家的企业。在市场经济时代,国家没有别的选择,只有信任企业自治,通过劳资双方共同探寻出路、解决纠纷,而要建立有效的劳资共决机制,首先必须建立劳资对话的各种渠道。
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
一个诗人的转变
一个诗人的转变(上)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20世纪后半页的中国是一个加速断裂、自我封闭的岁月,出生于1956年的柏桦发现,即使要了解自己的国家,他所能借助的材料也经常来自异域。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6月19日星期四
一个诗人的转变(下)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在回避内心深层的痛苦上,中国人的确如谢和耐所言,我们“很有一套处世的哲学”。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
焦虑的盛世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对于18世纪的中国社会来说,人力是既唾手可得、缺乏价值的资源,同时,与人的关系又是中国人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是这个国家主要的痛苦和欢乐的来源,也是人们释放自身的压力的口径。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
偏狭与傲慢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三峡大坝上的莫文蔚不正象征了此刻中国的一种情感与理智吗?它是某种奇特的混合,一方面,我们仍深受昔日思维所左右,有一种无知的傲慢,另一方面我们又有了新型的浅薄,它们结合在一起,禁锢了我们的头脑和内心。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6月5日星期四
一个国家的悲伤与勇气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一个人与一个国家的感情,不是来自于抽象的名词,而是来自于具体的人、山水、食物的味道、对往事的追忆,一个国家和她的人民,就像是一棵大树和她的树叶,树叶吸收类似的养料,树叶的形状相像,却永远不会有相同的两片叶子。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5月22日星期四
灾难、遗忘与不朽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当处于灾难之中时,人们认为应该“团结一致”,不应该对政府的反应做出质疑,而当灾难结束时,人们则又忘记去质疑,很有可能,一个新的兴奋点再次出现,人们又再加入表态之中。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泛滥、记忆短暂的年代。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
两个中国女孩与2008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突然间,人人都在谈论这个姑娘。她坐在轮椅上,运动服上右肩部位绣着奥运五环。轮椅左侧,一名男子仰面倒在地上。几秒钟前,他试图抢夺她手中的火炬。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5月8日星期四
错乱的激情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政府在宣传带来的幻像中,丧失了对真实世界的理解,宣传的畅通无阻的效果,继续麻痹着权力本身。公众也同样变得越来越怀疑和怯弱,他们或许知道该反对什么,却不知该建设什么。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4月24日星期四
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过多的象征意义,使体育滑向了一种极端,它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它排斥反省、不容质疑。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
老黄与小黄的故事(一)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我可以和老黄流畅地交流,但我又无法和他谈论我对罗马的感受,我知道他对此缺乏兴趣。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4月3日星期四
老黄与小黄的故事(二)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民族主义的年轻一代在全球很多角落兴起,他们困惑与无根,他们孕育着巨大的能量,如果得不到疏导,他们经常滑向暴力或自我放逐。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4月10日星期四
不稳的生活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我开始对继续记录我的见闻感到乏味,我不喜欢自己过分浮光掠影的观察,它似乎未能触及到这个国家、这里的人民更深层的肌理和内心的秘密。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3月20日星期四
有彩虹桥的巫山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他们的命运都差不多,经常为自己的生存苦苦挣扎,在巨大的社会变迁感到无力,或是过分投机……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3月13日星期四
卖汽球的小余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他们以成年人的世俗生活来填补空缺,他们过早的学会抽烟、喝酒、赌博,在歌厅里扔掉童贞,所以尽管不过20岁,却可能带上了暮气。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3月6日星期四
巴东县城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石阶的一部分已被淹没在水下,透过清澈的水面,我看到水泥台阶仍在不断向下延伸,通往那个被淹没的城镇。我总是抑制不住的想知道,如果顺势而下,将发会发现什么?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
宜昌的春节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被三峡大坝拦截住的江水,正汇聚成平静的大湖。即使再讨厌陈词滥调的人,也会不由自主地念出“高峡出平湖”。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
灾难之后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多年来,我们是一个一直在与自然灾难斗争的国家。在这种斗争中,我们形成了自己的国家体制,塑造自己的气质。自然、政府、人民,这三者的关系,像是中国社会的核心,只是我们对此探讨甚少。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2月14日星期四
模糊的愤怒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我们对于日本怀有某种意识形态式的反感,当触及到某个敏感点时,我们的情绪被迅速调动起来,但因为没有真实的经验做依托,这种情绪既不够深沉、也不够真诚,它轻易地到来,也轻易地消散。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
尚待成熟的国家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2008年对于中国真正的考验,不是体育赛事,也不是政治、经济动员能力,而是这个国家对于自身的态度。一个成熟的、有理解力的、独立的、克制的社会态度,才是中国真正的努力目标。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
郑芝龙的故事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我们所熟知的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故事充满了政治色彩。但对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来说,台湾首先是经济意义的,是他控制日本、中国与东南亚海上贸易的前提。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1月10日星期四
从青塘村到米兰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我们物质的家,可能设计得富丽堂皇,但我们的精神世界,却早已无家可归。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20世纪后半页的中国是一个加速断裂、自我封闭的岁月,出生于1956年的柏桦发现,即使要了解自己的国家,他所能借助的材料也经常来自异域。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6月19日星期四
一个诗人的转变(下)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在回避内心深层的痛苦上,中国人的确如谢和耐所言,我们“很有一套处世的哲学”。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
焦虑的盛世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对于18世纪的中国社会来说,人力是既唾手可得、缺乏价值的资源,同时,与人的关系又是中国人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是这个国家主要的痛苦和欢乐的来源,也是人们释放自身的压力的口径。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
偏狭与傲慢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三峡大坝上的莫文蔚不正象征了此刻中国的一种情感与理智吗?它是某种奇特的混合,一方面,我们仍深受昔日思维所左右,有一种无知的傲慢,另一方面我们又有了新型的浅薄,它们结合在一起,禁锢了我们的头脑和内心。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6月5日星期四
一个国家的悲伤与勇气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一个人与一个国家的感情,不是来自于抽象的名词,而是来自于具体的人、山水、食物的味道、对往事的追忆,一个国家和她的人民,就像是一棵大树和她的树叶,树叶吸收类似的养料,树叶的形状相像,却永远不会有相同的两片叶子。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5月22日星期四
灾难、遗忘与不朽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当处于灾难之中时,人们认为应该“团结一致”,不应该对政府的反应做出质疑,而当灾难结束时,人们则又忘记去质疑,很有可能,一个新的兴奋点再次出现,人们又再加入表态之中。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泛滥、记忆短暂的年代。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
两个中国女孩与2008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突然间,人人都在谈论这个姑娘。她坐在轮椅上,运动服上右肩部位绣着奥运五环。轮椅左侧,一名男子仰面倒在地上。几秒钟前,他试图抢夺她手中的火炬。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5月8日星期四
错乱的激情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政府在宣传带来的幻像中,丧失了对真实世界的理解,宣传的畅通无阻的效果,继续麻痹着权力本身。公众也同样变得越来越怀疑和怯弱,他们或许知道该反对什么,却不知该建设什么。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4月24日星期四
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过多的象征意义,使体育滑向了一种极端,它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它排斥反省、不容质疑。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
老黄与小黄的故事(一)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我可以和老黄流畅地交流,但我又无法和他谈论我对罗马的感受,我知道他对此缺乏兴趣。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4月3日星期四
老黄与小黄的故事(二)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民族主义的年轻一代在全球很多角落兴起,他们困惑与无根,他们孕育着巨大的能量,如果得不到疏导,他们经常滑向暴力或自我放逐。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4月10日星期四
不稳的生活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我开始对继续记录我的见闻感到乏味,我不喜欢自己过分浮光掠影的观察,它似乎未能触及到这个国家、这里的人民更深层的肌理和内心的秘密。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3月20日星期四
有彩虹桥的巫山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他们的命运都差不多,经常为自己的生存苦苦挣扎,在巨大的社会变迁感到无力,或是过分投机……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3月13日星期四
卖汽球的小余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他们以成年人的世俗生活来填补空缺,他们过早的学会抽烟、喝酒、赌博,在歌厅里扔掉童贞,所以尽管不过20岁,却可能带上了暮气。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3月6日星期四
巴东县城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石阶的一部分已被淹没在水下,透过清澈的水面,我看到水泥台阶仍在不断向下延伸,通往那个被淹没的城镇。我总是抑制不住的想知道,如果顺势而下,将发会发现什么?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
宜昌的春节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被三峡大坝拦截住的江水,正汇聚成平静的大湖。即使再讨厌陈词滥调的人,也会不由自主地念出“高峡出平湖”。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
灾难之后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多年来,我们是一个一直在与自然灾难斗争的国家。在这种斗争中,我们形成了自己的国家体制,塑造自己的气质。自然、政府、人民,这三者的关系,像是中国社会的核心,只是我们对此探讨甚少。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2月14日星期四
模糊的愤怒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我们对于日本怀有某种意识形态式的反感,当触及到某个敏感点时,我们的情绪被迅速调动起来,但因为没有真实的经验做依托,这种情绪既不够深沉、也不够真诚,它轻易地到来,也轻易地消散。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1月24日星期四
尚待成熟的国家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2008年对于中国真正的考验,不是体育赛事,也不是政治、经济动员能力,而是这个国家对于自身的态度。一个成熟的、有理解力的、独立的、克制的社会态度,才是中国真正的努力目标。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
郑芝龙的故事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我们所熟知的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故事充满了政治色彩。但对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来说,台湾首先是经济意义的,是他控制日本、中国与东南亚海上贸易的前提。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
2008年1月10日星期四
从青塘村到米兰
FT中文网专栏作家许知远:我们物质的家,可能设计得富丽堂皇,但我们的精神世界,却早已无家可归。
2008年5月5日星期一
工人们正在受骗
托洛茨基反革命煽动信:苏联工人你们正在受骗!(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5月02日 转载) 这封信件发出不久,托洛茨基在流亡地墨西哥被苏联特供击毙。 。。。。。。。。。
我从遥远的墨西哥向苏联工人、集体农庄庄员、红军战士和红海军战士们致敬!斯大林集团将我驱逐到土耳其,资产阶级又把我从这个国家逐往那个国家,最后,我才流落到墨西哥! 新爱的同志们!虚伪的斯大林式的出版物,早已在各种问题上用心险恶地欺骗你们了,其中也包括我和我的政治同道者们的问题。你们没有工人的出版物,你们只有官僚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一贯对你们撒谎,使你们变得愚昧无知,保障那一帮寄生虫特权者的统治。
一切大声反对可恨的官僚政治的人,都被叫作「托洛茨基分子」、外国间谍、特务;昨天叫德国特务,今天叫英国和法国特务——并且一律遭到枪决。在苏联,成千上万革命战士死在格别乌的枪口下,如同在世界上其它国家,尤其在西班牙一样。他们全都被描绘成法西斯走狗。你们不可相信下流的诽谤!这些人的罪过就在于他们保卫了工人和农民,使他们免受官僚们的压迫和掠夺。斯大林消灭了布尔什维主义全体老近卫军,消灭了列宁的全体同志和助手,消灭了十月革命的全体战士以及国内战争的全体英雄。他将顶着该隐的恶名永远遗臭史册!
进行十月革命,是为了劳动人民,而不是为新寄生虫的利益。然而由于世界革命来得太迟,由于俄国工人,尤其是农民的疲惫和某种程度上的落后,苏维埃共和国上空升起了一个反人民的、强暴的新寄生虫集团,其头子便是斯大林。过去的布尔什维克党成了这个集团的机器。曾经叫共产国际的那个世界组织,今天成了莫斯科寡头政治手中的驯服工具。工农苏维埃早已不复存在。它们被腐败的政治委员、书记和契卡人员取而代之。
然而,所幸的是,十月革命之后,国有化工业和集团化农业尚得以保存。工人苏维埃还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建设更加幸福的社会。无论在甚么情况下,我们都不应当把这个基础拱手交给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者有义务拼死守住工人阶级的一切阵地,其中既包括民主权利,工资收入,也包括如生产数据国有化和计划经济这种全人类的巨大成果。谁不善于保卫过去的胜利,谁就不可能为夺取新的胜利而斗争。我们要全力以赴地捍卫苏联,使她免遭帝国主义仇敌的侵犯。不过,只有人民能够像当年惩治沙皇官僚和资产阶级那样,惩治斯大林官僚,十月革命的成果才会造福于人民。
要是苏联经济是为人民谋福利的,要是官僚们不曾侵吞和白白浪费国家的大部分收入,要是他们没有压制人们在生活上的需求,那么,苏联本来应该是一块吸引全界劳动人民的巨大磁石,应该能保证不受侵犯。但是,残暴无耻的斯大林制度使苏联失去了吸引力。在同芬兰打仗的时候,不仅芬兰的农民,而且还有工人,大部分站在他们的资产阶级一边。这并不奇怪:他们知道斯大林官僚们对邻近的列宁格勒以及对整个苏联的工人所施行的闻所未闻的暴政。斯大林官僚们在国内嗜血成性,残酷无情,在帝国主义敌人面前却胆小如鼠,这样,他们就成了苏联战争危险性的主要根源。
老布尔什维克党和第三国际瓦解腐烂了。正直的、先进的革命者在国外组建了第四国际,它在世界上多数国家已有了自己的分部。我是这个新共产国际的成员。我参加这项工作的时候,头上仍然飘扬着过去那面旗帜。在1917年和国内战争年代,我曾同你们的父兄一起站在这面旗帜下;我同列宁也正是在这面旗帜下建立了苏维埃国家和红军。
第四国际的目标,是把十月革命传播到全世界,同时清洗苏联那一帮官僚寄生虫,使苏联获得新生。只有通过工人、农民、红军战士和红海军战士们起义,反对新的压迫者和寄生虫集团,才能达到这个目标。为了准备这样的起义,应该有一个新的党,一个由先进工人组成的诚实而大无畏的革命组织。第四国际的任务就是要在苏联建立这样一个党。
先进的工人们,第一个站到马克思和列宁的旗帜下来吧,这面旗帜如今已成了第四国际的旗帜。学会在斯大林的地下建立紧密团结的可靠的革命小组吧。在这些小组之间建立起联系吧。事情虽然困难,但却是可能的。
目前的战争将会越来越扩大,将会堆积起越来越多的废墟,将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痛苦、绝望、抗议,导致全世界发生新的爆炸性革命。世界革命必将重新唤起苏联工人群众的勇气和毅力,必将铲除斯大林集团的官僚堡垒。在这个时候,应当通过顽强不懈的革命工作做好准备。事情关系到国家的命运,人民和我们子孙后代的未来。
打倒该隐斯大林及其佞党!
打倒凶恶的官僚制度!
劳动者的堡垒苏联万岁!
世界社会主义革命万岁!
致以兄弟的敬礼! 列夫.托洛茨基
事先说明:斯大林的报刊当然会宣称这封信是由「帝国主义的间谍们」转递到苏联的。事先告诉你们,这是谎言。这封信将由为社会主义事业准备冒生命危险的最可靠的革命者们送往苏联。请你们抄下这封信,尽可能广泛地传播出去。
列.托
我从遥远的墨西哥向苏联工人、集体农庄庄员、红军战士和红海军战士们致敬!斯大林集团将我驱逐到土耳其,资产阶级又把我从这个国家逐往那个国家,最后,我才流落到墨西哥! 新爱的同志们!虚伪的斯大林式的出版物,早已在各种问题上用心险恶地欺骗你们了,其中也包括我和我的政治同道者们的问题。你们没有工人的出版物,你们只有官僚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一贯对你们撒谎,使你们变得愚昧无知,保障那一帮寄生虫特权者的统治。
一切大声反对可恨的官僚政治的人,都被叫作「托洛茨基分子」、外国间谍、特务;昨天叫德国特务,今天叫英国和法国特务——并且一律遭到枪决。在苏联,成千上万革命战士死在格别乌的枪口下,如同在世界上其它国家,尤其在西班牙一样。他们全都被描绘成法西斯走狗。你们不可相信下流的诽谤!这些人的罪过就在于他们保卫了工人和农民,使他们免受官僚们的压迫和掠夺。斯大林消灭了布尔什维主义全体老近卫军,消灭了列宁的全体同志和助手,消灭了十月革命的全体战士以及国内战争的全体英雄。他将顶着该隐的恶名永远遗臭史册!
进行十月革命,是为了劳动人民,而不是为新寄生虫的利益。然而由于世界革命来得太迟,由于俄国工人,尤其是农民的疲惫和某种程度上的落后,苏维埃共和国上空升起了一个反人民的、强暴的新寄生虫集团,其头子便是斯大林。过去的布尔什维克党成了这个集团的机器。曾经叫共产国际的那个世界组织,今天成了莫斯科寡头政治手中的驯服工具。工农苏维埃早已不复存在。它们被腐败的政治委员、书记和契卡人员取而代之。
然而,所幸的是,十月革命之后,国有化工业和集团化农业尚得以保存。工人苏维埃还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建设更加幸福的社会。无论在甚么情况下,我们都不应当把这个基础拱手交给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者有义务拼死守住工人阶级的一切阵地,其中既包括民主权利,工资收入,也包括如生产数据国有化和计划经济这种全人类的巨大成果。谁不善于保卫过去的胜利,谁就不可能为夺取新的胜利而斗争。我们要全力以赴地捍卫苏联,使她免遭帝国主义仇敌的侵犯。不过,只有人民能够像当年惩治沙皇官僚和资产阶级那样,惩治斯大林官僚,十月革命的成果才会造福于人民。
要是苏联经济是为人民谋福利的,要是官僚们不曾侵吞和白白浪费国家的大部分收入,要是他们没有压制人们在生活上的需求,那么,苏联本来应该是一块吸引全界劳动人民的巨大磁石,应该能保证不受侵犯。但是,残暴无耻的斯大林制度使苏联失去了吸引力。在同芬兰打仗的时候,不仅芬兰的农民,而且还有工人,大部分站在他们的资产阶级一边。这并不奇怪:他们知道斯大林官僚们对邻近的列宁格勒以及对整个苏联的工人所施行的闻所未闻的暴政。斯大林官僚们在国内嗜血成性,残酷无情,在帝国主义敌人面前却胆小如鼠,这样,他们就成了苏联战争危险性的主要根源。
老布尔什维克党和第三国际瓦解腐烂了。正直的、先进的革命者在国外组建了第四国际,它在世界上多数国家已有了自己的分部。我是这个新共产国际的成员。我参加这项工作的时候,头上仍然飘扬着过去那面旗帜。在1917年和国内战争年代,我曾同你们的父兄一起站在这面旗帜下;我同列宁也正是在这面旗帜下建立了苏维埃国家和红军。
第四国际的目标,是把十月革命传播到全世界,同时清洗苏联那一帮官僚寄生虫,使苏联获得新生。只有通过工人、农民、红军战士和红海军战士们起义,反对新的压迫者和寄生虫集团,才能达到这个目标。为了准备这样的起义,应该有一个新的党,一个由先进工人组成的诚实而大无畏的革命组织。第四国际的任务就是要在苏联建立这样一个党。
先进的工人们,第一个站到马克思和列宁的旗帜下来吧,这面旗帜如今已成了第四国际的旗帜。学会在斯大林的地下建立紧密团结的可靠的革命小组吧。在这些小组之间建立起联系吧。事情虽然困难,但却是可能的。
目前的战争将会越来越扩大,将会堆积起越来越多的废墟,将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痛苦、绝望、抗议,导致全世界发生新的爆炸性革命。世界革命必将重新唤起苏联工人群众的勇气和毅力,必将铲除斯大林集团的官僚堡垒。在这个时候,应当通过顽强不懈的革命工作做好准备。事情关系到国家的命运,人民和我们子孙后代的未来。
打倒该隐斯大林及其佞党!
打倒凶恶的官僚制度!
劳动者的堡垒苏联万岁!
世界社会主义革命万岁!
致以兄弟的敬礼! 列夫.托洛茨基
事先说明:斯大林的报刊当然会宣称这封信是由「帝国主义的间谍们」转递到苏联的。事先告诉你们,这是谎言。这封信将由为社会主义事业准备冒生命危险的最可靠的革命者们送往苏联。请你们抄下这封信,尽可能广泛地传播出去。
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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